家暴法師無視保護令 竟拿刀柄性侵女友還砍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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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方姓男子前年漠視保護令禁止裁定,用刀柄性侵凌虐女友,他遭查獲偵辦後變本加厲,隔月又拿刀砍殺她,致其肺葉遭多次刺穿及多處肌腱神經遭切斷,傷勢嚴重、身心受創,最高法院斥責方男惡行重大,依性侵及殺人未遂罪判囚10年6月確定。

從事法師工作的方男,因對同居女友施暴被法院核發命令不得對她實施身體上不法侵害之行爲,不料前年10月16日晚上,他將自己與她所生之子載到女友租屋處洗澡、哄睡,她回家後要求方男離開,他懷疑而質問她另結新歡,雙方發生爭吵。

方男毆打女友一巴掌後,用左手壓着她的脖子胸部並將她壓制牀上,並用右手拉下脫掉她的短裙內褲,一邊口出要把她挖壞、不要給別人用等語,一邊用右手性侵她,後來他又拿刀柄插入她的下體

同年11月21日上午,方男又到女友的租屋處,他趁對方蹲下撿手機而背對之際,竟拿水果刀從她右胸部後方刺下,期間她的姐姐剛好打電話來,她於是求救「姊姊我快死了,快幫我報警」,員警據報趕到現場,將她送往醫院急救,才未發生死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