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官司未了!涉誣告教授陳時奮 8月21日宣判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昨(27日)因貪污遭判刑,她另遭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案,臺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定於8月21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誣告案開庭時,高虹安指出,她的博士論文僅引述期刊論文不到10頁,沒抄襲。陳時奮說,期刊論文92%內容在博士論文裡,抄襲又誤導。

旅美教授陳時奮於2011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對此向臺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嫌。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期刊論文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況,認爲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

陳時奮認爲,高虹安意圖使他受到刑事懲戒或處分,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誣告罪。北院17日辯論終結,定於8月21日上午9時29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