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師大學報》從社會融入分析粉絲文化症候(晏青、侯涵博)
張哲瀚《山河令》結局恐悲劇 粉絲哭爆警告編劇「讓他活下去」。(LiTV、張哲瀚工作室提供)
近年來社會對粉圈症候的焦慮,乍一看是粉絲文化與主流價值的衝突,實際上,是源自對粉絲文化角色的理解誤區,即它究竟是文化問題還是文化產業問題、是公共實踐還是日常生活實踐,是倫理問題還是經濟問題。
四
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問題域
因粉絲羣體的複雜性、符號生產的繁複性、輻射面的廣泛性等特徵,造成粉絲文化的複雜性。正如朱麗麗指出的,粉絲經濟是「混雜式」的,是由多方力量推動的。比如,娛樂公司造星、明星集資、粉絲文化產業等問題,這是一整個經濟面的問題,不是僅從價值層面就能解決的。不過,主流價值在對粉絲文化的規制中,往往聚焦於明星上或「出格」粉絲,採用的是刺激-反應模式,即在明星失範、粉圈泛「渣」時才進行應對之舉,缺乏常態化、機制化的引導之策。
追根溯源,我們對粉圈的認知很矛盾:一方面要在價值層面對粉圈進行引導,同時還要發展文化產業;另一方面,失範行爲源自明星,但又發現行範行爲與娛樂工業體系密切相關。中國娛樂文化的使命很多,一直處於「守成」與「突圍」的嘗試與拉鋸之中。本文擬從宏觀的時代情境、中觀的個體需求和微觀的價值互動三個層面來討論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問題域:這些問題究竟是時代的弊病還是個體的責任?粉絲個體的責任邊界在哪,市場邏輯在哪些層面發生作用?粉絲多處於青少年或成人初顯期,粉絲文化之於他們的社會化進程有何影響?主流價值 的作用是否存在邊界?
(一)「世俗」無意識
粉絲文化是世俗社會的一種表徵。陶東風認爲當代中國經歷了兩次世俗化運動,一次是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個性解放、人道主義以及物質生活合法化爲核心的世俗化浪潮,構成了新公共性生活的基礎;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以物質主義爲核心的世俗化,是以物質慾望、身體快感的無度追求以及對個體內心隱秘經驗的變態迷戀爲特徵的,實際是對前一次世俗化的背叛。從特徵來看,當下的粉絲文化是第二次世俗化運動的產物,追求感官享受,迷戀關係幻想的快感。
喬治·萊文(George Levine)提出,世俗主義不是可選項,而是必選項,它是民主社會和民主世界的基本條件。何爲世俗性,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列出西方世俗性的三種模式:公共空間裡已將上帝或任何終極實在的指涉都清除了;宗教信仰與實踐的衰落;信仰上帝只是多選項中的一項。泰勒不認可科學與理性的興起是傳統失落的最重要因素,認爲最重要的是世俗社會的來臨。對世俗生活的確證成爲日常生活、大衆社會的潛在語境。大衆化的生活和我們在其中展開我們生活的空間,具有確定的道德、靈性形態。在這種活動或狀態中,我們感受到了完滿(fullness)與豐富(richness)。
在新媒體構築的世俗化情境中,倫理、英雄、知識精英也一起被旁置。在大衆社會的娛樂文化中,傳統的經院式人文主義中瀰漫的等級思想煙消雲散。社交媒體的數字化、交互性和日常性建構了新的經驗方式,人們具身性地投入到新體驗中,體驗、感性、身體成爲在場的佐證,實現了粉絲文化對大衆偶像、煽情、淺層內容的訴求。但是,世俗性可能成爲一種強烈的符號慣性,讓粉絲身處其中而不自知。不管是作爲一種宏大的社會架構,還是個體的動機,它都可能無意識地規訓粉圈主體和文化。世俗性無意識可能是粉絲文化社會融入中最難掙脫的「幽靈」——即我們從來就是如此,充滿世俗性並將其視爲慣性——成爲粉絲文化發展的一種無意識。
(二)粉絲的社會化
新媒體情境下的粉絲日益年輕化,有向中學生蔓延的趨勢,同時越來越多的不同階層、職業的成年人加入粉絲隊伍,粉絲的社會化成爲伴隨其中的問題。
社會化是指一個人獲得自己的人格和學會參與社會或羣體的社會互動過程,分爲從出生到成年期的初級社會化(primary socialization)、成年期的繼續社會化(continuous socialization)兩個階段,後者指個體在新的文化環境中,產生新的社會經驗,創造新的社會文化的過程。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指出,大衆傳媒是一種社會化中介。研究表明,青少年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媒介化的規則與價值觀的影響。傳媒文化有助於塑造青少年對於世界的普遍看法和最深層的價值觀:它定義了什麼是好或壞、正面或負面、道德或邪惡。也就是說,媒介有助於青少年的社交活動,並幫助他們理解自我觀念和周圍世界的信念。尤其在新媒體環境下的追星行爲會顯著影響粉絲的繼續社會化進程,包括人際關係、角色認知、價值觀念等。這可能是因爲互聯網越來越成爲「基礎設施」,「數字化生存」成爲既成事實,社交媒體已然成爲粉絲成人化的重要中介甚至環境。因此,在粉圈獲取的文本經驗,超越了單純的娛樂遊戲,其所生產出來的意義能夠以某種方式融入粉絲的生活。
同時,主流社會價值也融入粉絲生活的框架。比如粉絲電影。傳統的電影藝術規範和風格慣例被編織其中,粉絲觀看電影時,最先進入審美期待的可能是IP文本(比如明星演員、小說文本),隨之進入審美視域的還有社會圖景、藝術準則與美學意義。在這個複雜的過程中,粉絲文化輔助粉絲實現社會化,這種方式將帶來哪些新的社會化啓示?在家庭、學校、大衆媒介等社會化中介體系中,粉絲文化的角色是在現實環境還是擬態環境發揮作用?
(三)偶像符號化
過去的60多年裡,媒體人物(media personalities)對受衆的影響節節攀升,而明星崇拜被視爲對媒體人物捲入度最深的類型。明星是偶像崇拜最重要的對象,對他的審視不僅需從個體因素(比如明星素質),還要從系統性因素綜合考慮。系統性、整體性的思維有助於更好地理解社會體系中的粉圈。我們所詬病的現象無法擺脫時代的邏輯,比如明星形象消費背後的視覺消費、流量明星背後的注意力經濟、粉絲羣體性行動背後的弱者心態、粉圈集資背後的資本運作等。當下粉圈的商業性、娛樂化,也與視覺邏輯、流量經濟、注意力經濟、大衆社會等邏輯有關。
從粉絲-偶像的關係層面來看,粉絲能從與明星的擬社會互動關係中實現類似於社會互動、交往的心理體驗。尤其在社交媒體中,通過「感知的相互聯結」(perceived interconnectedness),形成「數字親密關係」(digital intimacy)。按照捲入的程度來看,擬社會關係(parasocial relationships)可分爲三個階段,從與媒體接觸期間僅發生的短期「擬社會互動」,到在媒體接觸內部和外部存在的長期「擬社會關係」(parasocial relationship),最終發展爲程度更深的「擬社會依戀」。受衆從中獲得親密感和安全感。在擬社會關係中,粉絲從偶像身上獲得心理滿足感與自我成就感。在粉絲經濟中,偶像作爲快感的核心來源,其本質更多是資本的「代言人」,那麼對他的審視就不能限於個體因素,應該將其置於整個粉絲經濟甚至文化工業系統中來看待。
(四)主流價值的作用邊界
主流價值在粉絲文化的社會融入主要有如下兩種方式:一是「馴服模式」,即採用行政命令,進行主流輿論批判,比如封殺、全網討伐;一是「修辭模式」,一般是指以較溫和的方式進行的治理。比如,文化領導權就反對階級化約論,提倡將現代社會抗爭的重心轉移到文化與意識形態領域,以非暴力的形式爭取同意爲實現路徑。不過,文化領導權理論偏向統治階段自上而下、單向的文化治理。不管是「馴服模式」還是「修辭模式」,它們的基本視點都是將粉絲視爲一種症候,而且這種症候還是粉圈內部生髮出來的,而與粉圈外部環境、社會關係和文化生態的共生關係則被忽視。
但是,主流價值並非「萬金油」,粉絲文化作爲一種典型的亞文化形式,最終的歸宿也不是要等同於主流價值。粉絲文化生成本身就有意與主流社會、意義系統保持一定距離,對「他者」的追求是粉絲文化發展的動力。如試圖以主流價值取代粉絲文化的核心思想,不但會關閉意義的超級市場,還會將社會矛盾的一個緩衝帶取締。所以,主流價值規制有其邊界,需合理對待粉圈的意義實踐。粉圈充滿了「空洞的能指」(不反映現實、意義模糊),拉克洛(Ernesto Laclau)覺得社會的運轉很大程度依賴於空洞的能指,它富有政治意味,是霸權施展的場所。因爲它並不反映現實,而是缺席於現實,所以它是模糊的,代表了缺席的力量。因此,「不同力量試圖爲這些『空洞的能指』賦予意義」的過程被稱爲霸權。而主流價值的社會規制應避免成爲宰制的力量,避免以同一性取代差異性,應主動接納這種差異,讓文化間的交融、整合以及引導成爲常態機制。
五
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可能路徑
從粉絲文化的日常化、淺層化、認同性、羣體性等特徵來看,它是一種「生活化」、追求快樂的文化形態。筆者認爲,粉絲文化的圈層化、「出圈」的話語溢出以及「破圈」的話語爭奪,是當代社會快樂機制運作的結果;粉絲文化的社會互動與融入,也是大衆文化發展的應然。
(一)大衆文化的快樂機制與主流價值的「善的生活」
大衆文化的快樂機制的敘述邏輯是這樣的:粉絲文化內部最初充滿異質性,是混雜着規範、象徵、話語和形象的複合體。粉絲樂在其中,甚至狂歡化。在這個過程中,對快感的永恆追求使得粉圈的意義領土永遠在「擴張」的路上。所以,在快感中沉湎,繼而脫敏,轉而向粉圈外尋找資源以滿足更高強度的快樂,循環往復、樂此不疲,便成爲粉圈的快樂機制。艾德加·卡巴納斯、伊娃·伊盧茲認爲,快樂是一種自我中心、獨立完成、個人主義的追求,尋求快樂是持續進行、永不結束的計劃;快樂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目標。快樂被用來衡量人生價值、成功與失敗的大小、個人成長與情緒發展的程度。粉絲是快樂生活的實踐者,粉絲文化成爲一種實踐性文化。
顯然,這種以自我爲中心的快樂機制區別於關乎公共、人類的「善的生活」。亞里士多德認爲:「善的生活」建立在「人們精心考慮道義上的完善,沉思事物的秩序;關於那些對政治至關重要的東西,他們共同精心思索普遍的善,並決定如何構建和運用法律。」很顯然,在這種視域下,日常生活或世俗生活的位置很低。在亞里士多德的觀點裡,快樂主義不能作爲「善的生活」,因爲快樂並不是活動本身,而是某種與令人滿意的活動相伴隨的東西,當然也可能是因爲被禁止的活動或庸俗的消遣本身也令人快樂。「一個走向社會均等的內在趨勢暗含在對日常生活的肯定之中。現在,善的生活的中心存在於每個人都參與其中的事項中,而不是存在於少數有閒者才能公平處理的一系列活動中。」從這個角度來看,粉圈裡的白日夢生活,顯然不是理性理解世界的可靠方式,也無法認識整個世界中顯示出來的自然法則的複雜性。
主流價值構建的是一種公共性、參與性、理性與富有意義的文化形態,有着類似「善的生活」的邏輯,而加強它與快樂至上、自我滿足的粉絲文化之間的互動,需要提升後者加入社會層面的表徵體系和價值密度。因此,要實現粉絲文化的社會融入,需要基於各自的文化邏輯進行適度的接榫,即如何在快樂至上、自我滿足的粉絲文化接納理性、公共性、意義指向的主流價值,反之亦然。那麼,這兩種不同取向的價值接榫點在哪裡?
(二)社會融入的切口:以明星爲接榫點
粉絲文化的症候和社會融入涉及問題頗廣,包括法制法規、倫理、媒介素養、娛樂產業、藝術法則、職業素養、個體動機、文化工業、意識形態等。相較於通盤考慮所有的問題,筆者認爲應抓住「以明星爲核心」這個關鍵點來更精準地思考粉絲文化價值融入的可能路徑。
粉絲文化的社會融入涉及粉絲、明星、官方(包括相關職能部門、平臺等),也是社會融入鏈條的上、中、下游。其中「明星」既連接上游(官方),又連接下游(粉絲),是粉絲文化的核心要素,也是粉絲主要的快樂之源、粉圈符號系統中的「蟻王」。正如筆者指出的,在以明星偶像爲快樂對象的「擬親屬關係」中,粉絲收穫了強烈的參與感、成就感、自我獎勵感等。同時,在主流價值的作用機制下,明星也能夠同時連接粉絲和娛樂工業發揮作用。再者,相對於數量衆多、構成成分複雜的粉絲而言,明星的娛樂產業、明星娛樂個體的雙重角色,可謂是主流價值可以同時進行「規訓」和「引導」的絕佳對象。故而,從明星入手來討論粉絲文化社會融入,可以起到「四兩撥千斤」之效。
(三)粉絲的社會參與:從「偶像代言人」到「國家代言人」
關於如何規避粉絲文化的種種弊端,粉絲「自律論」是提及較多的路徑,即粉絲要有意識地提高媒介素養,科學認識偶像崇拜現象。這種論調立足於粉絲是理性人的假設,但實際上粉圈就是基於情感認同而成立的,這個假設與粉圈邏輯是矛盾的。在筆者看來,粉絲的主體性很重要,但依靠自律的單方面努力無法規避粉絲文化弊端,而應更多地在粉圈邏輯的基礎上發揮粉絲的主體性作用。
關於當代「原子化的人」「孤獨的人」的兩個隱喻也可以用來描述網絡空間人的狀態。沃爾澤(Michael Walzer)指出,現代社會的孤獨個體正是現代「高度流動」的新型社會造就的。高度的流動性主要體現爲四個方面:地理上的流動、社會身份的流動、婚姻關係的流動和政治上的流動。粉圈將現代社會的「原子化個體」聚攏在了一起。筆者認爲,基於興趣、愛好或其他因素聚集起來的粉絲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或緩解了現代人「原子化」的傾向或功能。粉絲的初衷可能是娛樂或逃避需求,儘管這種社羣因高度流動性而顯得鬆散脆弱,並且更多因需求的變化而發生動態變化,但粉絲會出於維護偶像形象而參與公共實踐。理查德·桑內特(Richard Sennett)談及公共人的衰落時提出了現代人的矛盾之處:人們既要投身於混亂而又充滿吸引力的公共領域,又要強調自己有不受別人打擾的權利,於是出現了這種在別人眼裡與主流價值保持隔離狀態的結果。此處,我們所談論的粉絲是指在粉圈情境中的羣像,而非個體粉絲形象。
明星是娛樂文化中的重要元素,也是粉絲意義生產和身份認同的起點,是粉絲日常生活的「黏合劑」。在粉圈的身份構建、維護明星形象的長期實踐中,粉絲在粉圈的部分行爲成爲慣性,繼而影響其在整個數字空間的觀念和行爲方式。這種「偶像代理人」符號域延伸至國家、社會層面的公共實踐。
如前所述,「白癡型受衆」和「博弈型粉絲」是學界論述粉絲身份的兩種經典範式。後者在完善自我形象的過程,走出「烏合之衆」的負面語義系統的同時,也生產文化合法性,這也符合「生存政治」 (politics of survival)。有學者認爲,「生存政治」是很多新型社會羣體都要面對的問題,這其中包含兩個層面的「生存」:一是粉絲羣體實實在在的具身性存在,一是讓社會承認粉絲羣體的存在,即一種文化身份意義的存在。粉絲羣體以一種分工細緻、體系龐大的網絡組織出現,不僅可以約束成員的行爲,發揮其高凝聚力、高行動力和高生產力的優勢,還有助於獲得社會和主流文化的認可,使之得以生存。
明星與粉絲之間超越時間和空間的聯結關係,使粉絲在娛樂體制中從接受者變爲參與者,進入到明星製造流程之中,成爲「偶像代言人」,即是粉絲羣體爲了擴大粉絲數量而需獲得社會合法性支持的行爲。換言之,即粉絲通過改善自身形象以提升偶像社會價值的實踐。在粉絲文化實踐中,粉圈制定出符合社會公共道德、社會規範和文化理念的象徵性社羣規範,用制度約束粉絲行爲。以蔡徐坤超話爲例,超話設置後援會、工作室、數據站、反黑淨化站等架構,組成超話團隊,制定超話規則(比如《粉絲行爲規範與自我約束指南》),並24小時不間斷值班,對超話進行系統性管理,打造良性超話氛圍。通過嚴格的社羣規範和合法化機制,使粉絲更加理性地看待自己的身份。甚至粉絲爲了提升偶像的知名度,在全球和當地推廣公益活動,促進社會意識。
粉絲維護「愛豆」的「組織化」、情感化的行爲表達日益常態化,這種粉圈裡的實踐培養了粉絲自覺的、訓練有素的羣體行動力,併產生溢出效應,作用於各種公共實踐之中。
首先,粉絲文化與愛國情感表達。粉圈在參與文化生產和消費時,可參與到類似於哈貝馬斯意義上的「公共領域」當中的「粉絲公衆」(Fandom publics)行爲中,粉絲「破圈」至政治領域,成了網絡政治參與的主體。如在「帝吧出征」「飯圈女孩出征」等網絡集體行動中,粉絲成爲事件的討論酶(discussion catalysts),從「偶像代言人」變成了「國家代言人」,不同圈層的粉絲成爲同一個偶像(國家)的粉絲,積極參與國家形象的建構與生產。在全球化浪潮中,不同國家間粉絲社羣的「對戰」日益增多。「國家面前無偶像」「祖國爲至高愛豆」可謂粉圈話語和觀念在政治參與的表徵,進而在新媒體技術中誕生了「粉絲民族主義」。
其次,粉圈慣習延伸至社會實踐。皮埃爾·拉維(Pierre Levy)將互聯網中共享互創的知識稱爲大衆智慧匯聚的「網絡知識空間」(cosmopedia), 在此基礎上匯聚成「集體智慧」。粉絲羣體圍繞共同的焦點(即偶像),形成了爲提升偶像形象所做的各種個體行爲(如打榜、宣傳、文案、美工、繪畫)的集合。粉圈的集體智慧轉化成力量運用在社會參與中。隨着粉絲社羣媒介環境的改變,社羣內外邊界模糊,實現了功能性拓展。粉絲走出社羣,參與社會活動,利用集體智慧解決社會問題並傳遞主流價值,成爲「社會代理人」。有學者通過對「防彈少年」粉絲社羣(BTS-Army)的觀察發現,粉絲社羣發起一系列活動,試圖成爲促進社會意識的社會代理人。如組織「萬丹海嘯受害者捐款」「k 慈善」(每年爲弱勢羣體捐款),以及與 PMI(印度尼西亞紅十字會)合作的獻血活動、照顧癌症患者以及「打破禁食」等活動。
綜上,粉絲的社會融入,始於對偶像的喜愛與崇拜,繼而以一種觀念與行爲慣性,蔓延到公共實踐和全球對話之中。在這個過程中,偶像是起點,也是連接點,圍繞它創建的文化觀念、話語符號、情感經濟、行爲準則等而成的參與式文化,成爲粉絲文化適時、適當擁抱社會與主流價值的重要路徑。
從官方視角出發,加強對粉圈的「治理論」較爲常見,這也是互聯網治理或社會治理下的邏輯使然,只不過這種思路傾向於從上而下的單方面行爲。粉絲文化不會消亡,也不可能主流化,而將作爲一種亞文化與主流價值長期共存、互動。如前所述,面對這種情況,單純運用「馴服模式」和「修辭模式」已不適應新媒體情境下的粉絲文化發展,更無法適用粉絲文化主動的社會融入情景。
1.粉絲文化去神秘化
在進行路徑探討之前,需要審視粉絲文化作爲一種日常化生活方式的內在邏輯,將神秘的粉絲文化去神秘化,承認偶像崇拜的複雜性,粉絲並非皆非理性或病理性的存在。
首先,從社會觀念史來看,它是一場「袪魅-施魅」的社會活動。大衆社會的革命意味着着對價值的重估,從前被誣衊爲「低等」的東西,現在一部分被頌揚爲標準,並且往昔「高級」的東西可能被宣判爲專橫和虛榮。粉絲文化便是在這種文化情境中催生的。粉圈排斥或無視主流價值,可謂是一場「去神聖化」的祛魅過程,是對主流價值準則邊緣化或懸置的過程。但同時,另一場施魅行動悄然而起,即對偶像崇拜的符號化、神聖化。很顯然,粉絲文化祛魅的對象不是席勒或韋伯所說的充滿了精靈、魔鬼和道德力量的世界,但其目標是類似的,即「以我們今天所生活的世界取而代之——在這個世界裡,思想、感情、精神活力的唯一所在是我們所謂的心智」。
其次,粉圈是個體生活的「補償性」場域。在這場「祛魅」與「施魅」的過程中,粉絲實現各自的心理需求與滿足,並實現其日常化的生活方式。粉絲按捲入程度可分爲娛樂社交、情感投射、完全認同、關係幻想、病理性等類型,粉絲稟性各異、動機五花八門,有的可以放任不管,有些只需引導,只有少部分病理性的或羣體偏差的纔是社會治理的重點考慮之處。如果將粉圈完全視爲病理性的「異文化」、遺落的文化孤島,這不符事實。從今年初的關於「鄭爽爭議」的罵戰中,我們看到,明星不過是粉絲心理的具象化。這些粉絲中,有的遭遇過校園霸凌、情感失意,有的深陷抑鬱症的泥潭,有的被嚴苛的父母情感打壓,有的在職場屢次受挫。粉圈是粉絲投射自我理想、價值寄託的虛擬空間,粉絲的這種對罵與其說是在維護這個空間,不如說是粉絲在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從這個意義上說,粉圈可謂是個體彌合現實生活「縫隙」的一種方式。
第三,粉絲文化是羣體傳播的產物。粉圈有獨特的行動邏輯,粉絲一開始對內羣體(in-group)或外羣體(out-group)的自我與他人進行自我分類,繼而將不同羣體間的文化關係視爲羣體間(intergroup)或跨羣體關係,形成了羣體構建,最後,形成一定的社會身份認同,完成了自我身份到社會身份,自我與他人,以及他人與他人之間的轉變過程。
2.從偶像化到榜樣化:價值溢出與助推融入
社會融入是一個過程,主流價值應避免將粉絲文化本質化或具體化爲社會團體或階級等社會分類,而應將之把握爲一種過程。筆者認爲應以「明星偶像」爲「融入路徑」切口,這並非指只關注明星這一主體,而是指以明星爲內核,輻射粉絲認知、娛樂產業佈局等領域,從而助推粉絲由外而內的自審,以帶動娛樂產業的良性發展。
借用經濟學領域的助推理論(Nudge Theory),助推是指通過積極的強化和間接建議,影響羣體或個人的動機和決策,以此對人們的決策進行干預(intervention)。助推強調在個性自由前提下改變人們的行爲。學者們將助推分爲啓動型助推、顯著型助推、默認型助推和社會型助推(Social nudges)四類。其中,社會型助推依託於社會規範和權威對大衆產生影響,呈現出權威者的選擇和行爲,以此讓人們以爲「這將會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榜樣是可供人效仿、模仿的楷模,有很強的現實特徵。從粉絲的心理投射來看,偶像可視爲自己未來形象的「預演」。偶像可用以助推社會、個體,特別是粉絲羣體樹立積極的價值觀。在主流價值傳播中,「主流媒體+流量明星」是一種典型的助推模式。媒體在正面引導的前提下,通過與明星合作宣傳主流價值,引發受衆高度關注,從而有意識地影響和改變粉絲價值觀塑造的自我選擇。這種「自由意志的家長制」而非強制性的干預,引導粉絲反省自身行爲,並審視自己的價值觀念。如2021年3月11日《人民日報》發佈的新國家宣傳片《中國再出發》,在引入習近平總書記的原聲中夾帶着王一博的旁白,有網友稱從中感受到經歷磨難後,中國青年與祖國一起再出發的期許。「@空軍在線」微博發佈的2021年度招飛宣傳片中,易烊千璽穿着戎裝,呈現出新時代有志青年對逐夢天空、制勝未來的強軍夢。塔爾德(Gabrielc Tarde)認爲,模仿遵從分層的彌散模式,即從高位到低位的輻射。也即是說,觀察和模仿榜樣是一種普遍的行爲方式。班杜拉(Albert Bandura)的認知-行爲主義模式揭示,對榜樣的行爲特點進行觀察和組合,最終形成自己獨特的行爲風格。粉絲在與偶像的互動中,獲得了示範活動的象徵性表象,即使偶像不在身邊,其行爲仍給予粉絲影響。比如,明星宣傳展示的良好精神品質或媒介文本中的正能量形象。
3.情感遷移:建立多元偶像矩陣
建立多元偶像矩陣,是建設粉絲文化的多元化發展之舉。明星崇拜是時代的產物,無法根除或完完全全納入主流價值主導框架。與其在事後將病理性的粉絲從一個個粉圈中「打撈」出來,或對一次次粉圈失範行爲進行糾偏,倒不如預先爲這些粉絲打開更多的情感釋放、偶像崇拜的通道。生活的重壓、粉絲經濟的誘惑反反覆覆地將人引向明星崇拜,直至無法自拔。如能建立多元的偶像矩陣,爲網民提供更多的情感投射、行爲模仿和心理滿足的對象和途徑,可以緩解網民扎堆於明星崇拜的現象,逐步建立健康的偶像崇拜生態。縱觀世界各國的偶像類型,除了娛樂明星,還有體育明星、歌星、社會精英、政治精英等。我國目前的偶像種類較單一,多是娛樂明星,部分明星還存在學歷較低、受資本影響較深等先天不足,因此要有必要「孵化」各種類型的明星出來,並慢慢形成多元偶像矩陣,以更好發揮社會精英、正能量人物的正面效應。
不管是助推明星形象由偶像化向榜樣化轉變,還是建立多元偶像矩陣,實現價值引導,都要立足於文化與社會的媒介化邏輯。施蒂格·夏瓦(Stig Hjarvard)提出的「慣習媒介化」可以很好地解釋這個問題。他認爲,媒介融入其他社會制度與文化領域,同時其自身也相應成爲社會制度。因此,社會互動——在不同制度內、制度之間以及社會整體中的互動——越來越多地通過媒介得以實現。媒介化刺激了基於弱社會聯繫的軟性個人主義(soft individualism)的發展。媒介化、高度現代化社會中無所不在的社會性格(social charactera)既不是一種強烈的、獨立的個人主義,也不是服從於強有力的組織形態或密切的家庭單位的強烈集體主義。恰恰與此相反,個人主義和對外部世界敏感性之間的矛盾雜糅在一起,成了個體社會性格的慣習形成。粉絲文化實踐正是在社交媒體的媒介融入實踐中實現價值的溢出和延伸。這裡面囊括了價值慣習進入媒介實踐、媒介化成爲一種社會制度,以及兩者之間的交互鏈條。從而在慣習媒介化中,實現了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一條隱性層面的「溫和」的文化交往、價值共創的道路。
綜上,筆者試圖在「馴服模式」「修辭模式」之外提出粉絲文化發展的第三種融入模式。根據意義轉移理論(meaning transfer theory)的邏輯,在這種模式中,發生了兩次意義轉移:一是粉絲對偶像的意義認知,通過行動慣性轉移至政治參與和社會實踐;二是主流價值將偶像的榜樣價值轉移到粉絲實踐,從而實現粉絲文化融入公共實踐和主流價值。這樣,以明星爲粉絲文化社會融入實踐的接榫點,進而輻射下游的粉絲、上游的娛樂產業,從而實現了粉絲文化在價值維度上的多方互動與意義拓展。
六
結語
近年來,粉圈愈演愈烈的失範行爲,說明粉絲文化有其複雜性的一面,也說明傳統的「馴服模式」「修辭模式」的治理效果堪憂。本研究從社會融入角度切入粉絲文化症候分析,歸納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各行其是」「牴牾衝突」和「互動協調」三種動態關係;進而,從文化雜食主義的角度討論了粉絲對「精神禮物」與「非標出性」的意義追求,從而在馴服模式、修辭模式基礎上提出粉絲文化社會融入這一路徑:主流價值可利用粉絲觀念與行爲慣習延伸至政治領域和社會實踐的特性,以「明星形象」爲粉絲文化社會融入實踐的接榫點,通過「偶像榜樣化」「偶像類型多樣化」等方式,將偶像的榜樣價值轉移到粉絲公共實踐,助推粉絲進行主流觀念接合和行爲養成,從而實現粉絲文化在價值維度上的多維互動與意義拓展。
需要說明的是:一、融入模式需要與「馴服模式」「修辭模式」共同配合使用;二、融入模式倡導的是一種頻繁互動的價值循環過程,可規避「馴服模式」般短期內「立竿見影」但後續乏力的弊端,也能避免「修辭模式」下主流價值在治理過程中一直唱「獨角戲」的尷尬。在未來的研究中,具有全球化對話潛能的粉絲文化,因其較弱的意識形態、更強的娛樂性等特性,將成爲跨文化傳播研究中的重要視角和經驗材料,以及中國與他國進行文化對話和價值互動的重要窗口。(《作爲症候的粉絲文化:社會融入的價值邏輯與可能路徑》下篇)
(作者晏青爲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導,美國弗吉尼亞聯邦大學訪問學者,暨南大學娛樂傳播研究中心主任;侯涵博爲暨南大學博士研究生)
(本文來源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授權中時新聞網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