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窮到總財產只剩7020元 兒拒扶養卻被自己寫的信打臉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76歲的許姓男子窮到全身上下的財產只剩下7020元,於是向法院聲請要求兒子阿衛化名)給付每個月5000元的扶養費。但阿衛認爲,父母離婚之後自己是由母親一手帶大,甚至稱父親爲「夢魘」,拒絕給付,最後卻因爲一封信大逆轉。

現年30多歲的許男主張,父母1997年離婚時他纔剛成年不久,沒有謀生能力,全靠在某公司擔任會計的母親扶養,父親並沒有提供一切生活開銷的費用,如今老了沒有錢纔回頭找他,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因此決定反過來要求法院免除或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衛在信中稱父親是人生明燈也是最大的夢魘。(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許男的前妻出庭證稱,結婚之後丈夫態度就很冷淡,孩子出生就丟給她的母親照顧,就算在家也不肯幫忙或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從小到大都沒有做過任何父親該做的事情,甚至連接送孩子上下學也沒做過,離婚搬走之後就再也跟兩名兒子聯絡,「他都不聞不問。」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調查發現,阿衛曾在2017年3月寫信給父親,內容提到,「從我出生懂事以來,你付出的照顧與關愛,那份感動佔據了我的心,困難時,你是我的助力,徬徨時,你是我的明燈。但當我知曉,你培養我、關懷我只是爲了讓我忽視你的罪行,你揹着母親用她的積蓄投資全都有去無回,需要時才利用我。曾幾何時,你成爲我的痛苦,摧毀我的人生,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福氣,也是我最大的夢魘。」

法官認爲,阿衛在書信中雖然對父親有所埋怨,但也不難看出父子倆曾經有段感情融洽的時光,顯然與母親「不聞不問」的證詞不同,加上離婚之後孩子們的監護權一度判給父親,考量到兩人現在的經濟及生活狀況,因此裁定他對父親還是需要負起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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