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購買一手商辦可統籌安排子女入學

10月14日,福建省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促進住房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主要內容分爲四個方面,一是妥善解決安置房建設問題;二是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三是優化商業貸款政策;四是優化多孩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在妥善解決安置房建設問題方面,寧德市一是鼓勵各縣(市、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房屋拆遷房票安置政策。二是安置戶持房票可購買新建一手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商業辦公、車位和物業費等),在消除原有安置協議並完成新建一手商品房網籤備案後,按照原安置區域地價差異,給予差異化購房補貼,具體差異化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由屬地政府負責制定並實施。三是支持屬地政府以合理價格收購存量新建一手商品房,用於解決安置問題。

寧德明確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在寧德中心城區範圍內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可上市交易。購房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認貸不認房”或“認房不認貸”商業貸款政策,各銀行業機構予以支持。

在優化多孩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方面,對符合國家政策已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購入的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已有兩套住房的,再次購入的按二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制定了《關於促進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通過寬鬆財政鼓勵政策,優化商業入學,商業業態調整,國有企業通過購買、長租、自持等方式,加快化解寧德商業辦公類房地產庫存。該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寧德提出,對專業化房屋租賃企業一次性購買庫存商業辦公商品房2000平方米以上進行出租的,由契稅受益財政自行研究確定相關鼓勵政策。

對新購買一手商業辦公房地產並取得不小於30平方米不動產權的業主,其子女有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新生入學需求的,由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適齡子女入學。

商業、商務(SOHO)辦公用房(含商服、商務辦公、商業營業用房、寫字樓、公寓式辦公等)取得不動產權證後,業態可調整成酒店、文旅、電商、總部經濟等,納入《關於簡化既有建築改變使用功能消防審批程序實施的實施意見》的互換清單,相關審批程序按照該文件執行。調整業態後,其土地出讓性質不變。

在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市、縣國有企業通過購買、長租、自持等方式將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業、辦公用房及無償競配建商品房用作人才公寓、週轉房等。

在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各方意願的前提下,經屬地政府同意,允許將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業辦公用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其用水、用電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