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 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

觀點網訊:9月30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部門發佈通知,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關於調整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

取消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二、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我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文件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東莞監管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