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竟染惡習成酒駕累犯 老公判刑確定!不要這孽緣結果曝

復婚竟染惡習成酒駕累犯,老公判刑確定,人妻不要這孽緣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前夫阿國(均化名)在2009年婚後,不料,阿國卻染酗酒惡習,多次酒後駕車被警方查獲,並且被法院判刑,小萱屢屢苦勸卻無用,雙方關係日漸惡化。直到2022年11月阿國又酒駕肇事,經判刑7月確定,不滿阿國完全不在乎她感受,最終選擇放棄婚姻,憤而訴請判決準離婚。

法院審理,法官認,按民法第1052條第10款、第1054條分別規定,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對於第1052條第6款及第10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1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5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法官考量,雙方在1999年10月離婚,又在2009年3月結婚。而阿國因涉犯公共危險案件,遭到判處有期徒刑7月,上訴到高院後,於2023年5月30日被駁回、全案確定。阿國在法院審理離婚訴訟期間,經合法送達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小萱在知道阿國判刑確定後,在2024年4月25日提起本件訴訟,並未超過民法第1054條所規定的時間。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法請求判決離婚,依法即無不合,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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