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代表襲警 外交部:土國再不回有無豁免權就視爲沒有

土耳其駐臺貿易辦事處代表都庫哈里。(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土耳其駐臺副代表都庫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7月份因酒醉滋事遭逮,而都庫哈里到地檢署後,引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主張他有刑事豁免權。對此,外交部17日晚間表示,究竟土國外交官有無刑事豁免權,目前我方正式向土國確認中,若土國未盡速回復,我方則將視爲沒有豁免,依法辦理。

7月3日晚間臺北市安和路上的卡內基酒吧發生1起外籍男子衝撞、推擠員警事件,據瞭解,起因是都庫哈里在酒吧內搭訕1名臺籍女子,遭拒後仍不斷騷擾女子,店內人員報警、員警到場後,都庫哈里越發囂張,還在馬路上敲打、踹路過的車輛警方上前制止他的行爲卻遭到推擠、衝撞,最後4名員警將他制伏後帶回派出所管制,等到他清醒後才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訊後被檢方請回。

由於都庫哈里向檢方主張他有刑事豁免權,外交部指出,事發第一時間外交部先依臺土最新「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據實告知法務部雙方無刑事豁免權」,但據駐處提供土國政府核發之官員資料上載有「持證人符合維也納公約第1條規定身分;享有公約第37條第2項之刑事豁免權,不可逮捕、拘留;行政豁免則僅限公務行爲。」之加註文字,外交部並將相關資訊提供法務部參考,檢警雙方據此當時暫時勉強同意,允許都庫哈里於7月3日下午4時許離開地檢署,並請外交部於次日將相關官員證影本及中文翻譯蓋外交部章戳後電傳檢警單位參考。

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外交部說,經查證,土國政府核發我駐處所屬之官員證有「3種不同刑事豁免版本」,外交部於7月6日、8月4日兩次致電我駐土耳其代表處要求土國外交部儘速正式函覆我方,確認兩國派駐官員是否相互享有刑事豁免權,以利外交部函轉檢警單位續辦。我駐處代表鄭泰祥也多次向土國外交部洽詢本案,但因土國7月15日政變,導致該國外交部遭受衝擊,原訂人事調動均暫時凍結,目前還未得到迴應。

不過,外交部強調,今天該部又再度要求駐土耳其代表處立即要土方限期答覆確認雙方有無豁免互惠,若未獲答覆,我方則將視爲沒有豁免,並按我相關司法程序處理,希望土方能儘速答覆。

另外,針對媒體報導外交部施壓警方一事,外交部澄清,從未接獲府方高層關切土耳其駐臺副代表酒醉滋事襲警案;而7月3日案發後外交部立即訓令駐土耳其代表處向土耳其外交部表達我方嚴重關切,並由鄭泰祥與人在土國的土耳其駐臺代表艾瑞康(Ismet Erikan)聯繫,要求妥善處理。

針對此事,土耳其駐臺代表處於8月9日下午1時已派員赴安和派出所向警方道歉,並表示請警方列出清單,土方願意賠償。警方刻就損害清單積極處理中。

▼土耳其駐臺副代表都庫哈里在酒吧把妹不成,還衝撞員警。(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