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共諜政院明擬修法 泄漏絕對機密給大陸人民最重判18年
共諜案層出不窮,行政院爲落實軍事機密完善維護,嚴懲現役軍人泄漏、交付軍事機密等犯罪並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明院會將討論「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系資料照)
共諜案層出不窮,行政院爲落實軍事機密完善維護,嚴懲現役軍人泄漏、交付軍事機密等犯罪並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明院會將討論「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軍人泄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泄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高可處18年徒刑。若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院指出,本次修法參酌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泄漏、交付、刺探或收集報請覈定國家機密處罰,增訂報請覈定軍事機密事項相關處罰規定,加重泄漏或交付軍事機密於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之處罰,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
據悉,此次修法草案重點增訂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政治實體」亦爲該法所稱敵人;增訂泄漏或交付依法令報請覈定爲軍事機密事項之處罰,並對所泄漏或交付屬擬訂等級爲絕對機密者加重處罰。
該草案明定,泄漏或交付軍事機密於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者,處5年至12年有期徒刑。戰時犯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知情官員透露,草案亦增修泄漏或交付上述軍事機密給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泄漏或交付上述軍事機密給敵人(指與我國武力對峙的國家例如中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者,則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戰時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刺探或收集覈定軍事機密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者,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爲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者, 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戰時犯者,處5年至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