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豬瘟】肉製品最好別帶入境 那「罐頭」也不行嗎?
▲政府明令爲防堵非洲豬瘟「罐頭以外通通不準帶」。(圖/防檢局提供)
爲了防堵非洲豬瘟進入臺灣,韋恩已經在前文說明務必請大家不要帶肉品進臺灣。然而有朋友問到,爲何依照農委會防檢局的說法,「生鮮肉、真空包裝禁止攜帶,但唯獨罐頭是經過高溫消毒的方式處理,所以可以進入」?
韋恩爲各位朋友說明一下,非洲豬瘟的病原是屬於一種病毒,非洲豬瘟病毒其實不算耐熱,只要加以高溫(比如用70度C煮30分鐘以上)就可以將其消滅。而所謂罐頭,是具有密封包裝,並利用高溫、高壓進行滅菌的一種產品,通常會經過121度C 數十分鐘以上的處理,比70度C煮30分鐘的條件更爲嚴苛,所以足以消滅產品中的病毒,算是相當安全。因此世界檢疫的觀念都是認爲,罐頭裡面不用擔心有病原菌存在的疑慮。
話雖如此,因爲食品科技的發展,罐頭的包裝形式也增加了很多種,不再僅僅是大家想的那樣馬口鐵罐裝的形狀而已。比如說,玻璃瓶也可以是一種罐頭的包裝形式(如雞精、醬瓜等),而殺菌軟袋也可以是另一種罐頭的包裝形式(如調理包、泡麪的牛肉包)。所以罐頭的定義,算是大大的擴大了。
只是韋恩提醒大家,罐頭食品與否的關鍵在於加工製程,而不在於包裝。只要沒經過高溫高壓的滅菌過程,是不能算罐頭食品的。所以,僅用包裝長怎樣是無法作爲判定是否是罐頭食品的依據。
▲市售罐頭百百種。(圖/翻攝自韋恩的食農生活)
比如說韋恩的示意圖中,右上的肉鬆罐頭,縱使它一樣採用馬口鐵罐,但是它未經過滅菌過程,所以仍不算罐頭食品。而可以常溫保存的紅燒牛腩(左下)之類的調理包,就是有經過高溫滅菌過程的。但是近來有一種長得很相像的鋁箔袋,也很流行拿來裝滴雞精(右下)。而大部分的滴雞精是沒有經過高溫滅菌的,所以必須冷凍保存,因此這又不一樣了。
所以韋恩只是舉例要告訴大家,光看外表是不準的,可能出很大的差錯。就像韋恩投票的結果,其實還是有將近1/4的人,誤把肉鬆當罐頭,如果這出現在實際生活中的海關場景的話,那這些朋友搞不好就得吃下20萬的罰單了;或是如果不幸闖關成功,那可就有機會帶入非洲豬瘟病毒在臺灣傳播了。
各國罐頭滅菌標準不一
此外我們可以設想,實際處在海關檢疫的櫃檯,可能發生的變數還有很多,比如說,同樣是經過滅菌的罐頭,但是其他國家的滅菌可能不像臺灣如此嚴謹,現場怎麼確認它到底安不安全?又或者同樣是鋁箔袋的東西,現場如何判定它是經過滅菌的產品,還是必須冷凍冷藏的未充分滅菌的產品?這不但會造成很多爭議,也會造成通關大排長龍,實在沒有必要。
總之,韋恩建議,國外的含肉罐頭食品我們很難認明,也因此很難確定它百分之百沒風險,所以最好的方法還是別帶回臺灣了吧。
防檢局後來的提醒很對:「罐頭認定複雜......現在處於疫情的非常時期,能不帶就別帶,以免入境被罰款,得不償失。」只是現在各機關的說法並不統一,如桃園機場的出國便利貼網站還是寫着「經過再製處理的速食麪,以及高溫滅菌過的罐頭,病菌都被消滅了,不會有安全上的疑慮,可以安心攜帶唷!」而各大媒體的說法,也多半還是說「疫區肉品除了罐頭,禁帶入境。」所以這也難怪民衆不知道到底該聽誰的。韋恩希望各單位儘快做好橫向協調,統一一個說法爲準,讓國人有個明確的依循。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韋恩的食農生活」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