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臺附陰性證明遭疑違憲 陳時中怒:出國者本應風險自負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指揮中心射三支箭擋海外國人返鄉引民怨,對此陳時中則說,出國唸書就要承擔感染風險。(圖/Shutterstock)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未來海外國人如無法取得登機前3天的新冠病毒PCR檢驗陰性證明將無法返國,引起不少民衆反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被問到此措施是否會違憲,影響海外國人返國權益時罕見動怒,否認此措施是要拒絕國人返臺,「他還是可以回來啊,只是出國唸書就要承擔感染風險」,但當媒體進一步追問未來是不是隻讓有錢人回來?陳時中卻突然說「我沒辦法跟你談」,隨後就快步離去,不願再受訪。
指揮中心今天表示,12月1日起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的PCR檢驗證明,將不得登機返臺,若有違規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且若是新冠確診者因搭機傳染他人,更需負相關刑事責任。
指揮中心無差別向所有登機者祭出嚴刑峻罰,爲的是要因應聖誕節、寒假、春節到來的返鄉潮,但此時祭出無PCR檢驗證明不準登機政策,等同是變相篩選能返國的國人,許多海外弱勢的留學生,經濟弱勢者可能都因無法取得檢驗證明不能回家,日前立法院已有多名立委質疑做法過當,有違憲之虞。
指揮中心今雖然提出配套措施,強調若符合以下三種情形,可免除罰則。第一,申請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緊急就醫專案者,可在機場報到時填寫切結書與證明文件,待入境後再進行自費採檢。
第二,若來自無法自費採檢國家,也可免除罰則,根據指揮中心的說法,目前全球無法自費採檢的國家僅有吐瓦魯、紐埃、斐濟、東加四國,因此絕大多數與我有直飛航班的國家都能採檢。
第三,經指揮中心專案同意者,如是必要的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即可向航空公司報到並籤切結書入境,後續防疫檢疫措施依專案覈定的方式辦理。
但指揮中心今提出的三項配套措施外,均未提及無法順利取得登機前三天陰性證明者的救濟措施,因此就算當地有提供自費採檢,海外國人若無法順利進行採檢取得報告,或因費用問題無法取得者,皆無法入境返國,等同是變相拒絕國人入境,有違反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的疑慮。
陳時中今被媒體問到相關問題時態度強硬,表示國外有各種不同的疾病在,而出國都有一定風險,這些風險就要自己承擔,進一步追問此措施是否變相允許有錢人付罰金入境,窮學生只能在國外等死時?陳答:「我無法跟你談」,隨後就快步離去,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