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國需提陰性報告違憲?陳時中允諾一週內提改善報告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指揮中心祭出返國者需檢附3日內的陰性證明引發民怨。(本報資料照片)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指揮中心祭出返國者需檢附3日內的陰性證明引發民怨,今天更有不少立委提出質疑,認爲此措施違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承諾,將就檢附陰性證明措施提出檢討,研議是否有更適當的做法,預計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在衛環委員會詢答時質疑,秋冬專案提到的自12月1日起,返臺需檢附陰性證明的法源依據爲何?是否有違憲疑慮?
陳時中解釋,訂定返國者需檢附3日內的陰性證明,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授權,且此措施是爲防疫所需要,爲保護國人的移動安全,同時顧及到國內整體的醫療負荷,至於合不合憲可以再向相關單位請教。
蔣萬安進一步指出,大法官釋字第558號解釋文說明,「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徒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徒、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力,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爲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蔣萬安質疑,祭出返國者需檢附陰性報告很可能違憲,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認爲,檢驗陰性證明需花費一定金額,就算是在醫療相對發達的國家,經濟弱勢的國人也未必能夠負擔,且根據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一律規定國人返臺需檢附陰性報告似乎也違憲,政府應先檢討是否有其他替代措施能夠施行,要求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繳交立法院。
對此陳時中表示,是不是有違憲這部分還可以再向相關單位研議,會檢討相關辦法,並在一週內提出改善辦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