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 自救會要求苗縣府退回申請案
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9日前往縣府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要求縣府遵守自治條例,退回大桃坪土石堆置場申請案,縣議員陳光軒、黎煥強、宋國鼎到場聲援。(巫靜婷攝)
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9日前往縣府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要求縣府遵守自治條例,退回大桃坪土石堆置場申請案。(巫靜婷攝)
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9日前往縣府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自救會會長李禮爐強調「廢棄物不論有毒、無毒,居民都不要」,要求縣府遵守自治條例,退回大桃坪土石堆置場申請案。(巫靜婷攝)
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9日前往縣府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並製圖說明堆置場與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的距離。(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9日開會討論苗栗縣造橋鄉大桃坪土石堆置場案法規疑義,但會前引來「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再度到縣府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要求縣府遵守自治條例,退回大桃坪土石堆置場申請案,自救會會長李禮爐強調,此案有污染水源的疑慮,縣府應遵守自治條例退回申請案。
前年有業者提出在苗栗縣造橋鄉大桃坪段51筆土地、面積26.6914公頃,申請設置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引來造橋鄉大龍村等村民不滿,怒指堆置場鄰近苗栗2個水庫,將嚴重污染灌溉及飲用水源,自救會9日更指出,此案區域經常被人偷倒廢棄物、廢土等,讓地方居民擔憂。
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批評縣府開會偷偷摸摸,所以纔會緊急到縣府表達訴求,並指出堆置場距離明德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最近爲60公尺,最遠約600公尺,已違反自治條例規定可直接退回申請案,但縣府卻行文內政部要求解釋法規,讓案件拖了3個月。
自救會說明,依據《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收容處理場所不得設置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取水體水平距離1000公尺範圍內,申請案若通過,縣府顯然違反自治條例。
水利處副處長黃文璋迴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針對鄉親疑義已函請內政部營建署解釋,此案確定不在自來水保護區,縱使是在自來水保護區,也不是禁止開發的區域,至於有沒有違反在1000公尺內,法規確有模糊空間,縣府將對此研修,但當初制定自治條例,自來水保護區是不在1000公尺的規範。
黃文璋表示,大桃坪土石堆置場申請案仍在審查,此案迴歸法規解釋面向,內部開會只是要討論此案後續如何處理,不是要決定是否通過申請,而依據業者申請計劃,此堆置場是計劃堆置一般整地之乾淨土方,沒有廢棄物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