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宣控對手涉弊案 陳麗娜獲不起訴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去年接受黨內徵召,與尋求連任的民進黨候選人賴瑞隆競選高雄第8選區立委,陳麗娜選舉期間在選區內發放自制文宣,內容疑似影射對手涉及慶富弊案,隨後賴瑞隆不滿提告,但檢方認爲文宣內所寫的事件可受公評,偵結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今年1月立委選舉前,陳麗娜委請派報社在小港、前鎮一帶廣發印有「賴瑞隆當海洋局長時,高銀借錢給慶富」、「賴瑞隆當立法委員時,堅持把慶富的『弊』字拿掉」等文宣,並在馬路上掛起「是誰?反對調查慶富案?支持成立特偵組」等布條,賴瑞隆認爲此舉已違反選罷法,對陳麗娜提告。
但檢方偵查時,認爲陳麗娜發的文宣只是「客觀陳述」賴瑞隆任職海洋局長期間高銀曾核貸給慶富公司,並無其他具體指述,賴有發言要把慶富案的「弊」字拿掉,因此文宣內宣不算「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所以全案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