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趁女性友人沐浴闖入喊「我想要」挨告竟瞎辯:與她在交往

惡男趁女性友人沐浴闖入喊「我想要」,挨告竟瞎辯:與她在交往。(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陳姓男子和數名友人相約同遊,見同宿的友人熟睡時,邀約一名女性友人一起泡湯遭拒,竟於翌日凌晨4時許,趁女子在洗澡之際,脫光衣服闖入喊「我現在有感覺、我想要」,陳男挨告後瞎辯與女子「整天相處下來算在交往」;法官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20年10月間與數名友人相約同遊,他與一名女性友人及另名友人同宿,陳男見友人先行就寢,邀請女子一起泡湯,但遭對方拒絕;陳男竟於翌日上午4時許,趁女子在浴室內洗澡之際,褪去全身衣物,僅以一手遮擋自己之生殖器,面向淋浴間站立而阻滯唯一出入口,出聲「我現在有感覺,我想要」等詞,對女子爲猥褻行爲,待女子大聲喝叱,陳男才離開淋浴間穿衣服,女子旋即着裝離去聯絡友人並報警處理。

法庭審理時,陳男辯稱當時認爲整天相處下來算是與女子在交往了,因爲他想洗澡、泡澡,進去浴室後站在門口處脫掉內褲,後來女子說不行,他就出去了。

法官一審判陳男無罪,二審法官認爲陳男之言語、動作、製造之情境,在客觀上足以引起或滿足一般人之性(色)欲,而爲猥褻之行爲;法官審酌陳男因一時之性慾,即違反他人性自主決定意思,而爲猥褻之行爲,實不足取,另參酌其對於女子所爲之強制程度、持續性等犯罪手段,迄今尚未取得女子之原諒,改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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