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銀行員工因勾連不法貸款中介被判刑
在金融領域的複雜生態中,不法貸款中介如同一顆顆隱藏的 “毒瘤”,不僅嚴重損害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對金融秩序造成了極大的破壞。近年來,整治不法貸款中介行動持續推進,成果與挑戰並存。
不法貸款中介近年來越發猖獗,給消費者帶來了諸多困擾。查詢黑貓投訴平臺發現,截止到 12 月 20 日,關於 “貸款中介” 的相關投訴多達 6000 餘條。這些非法貸款中介常常以無抵押、無擔保、低息免費、洗白徵信等名號誘騙消費者辦理貸款,背後卻暗藏着高額收費、貸款騙局甚至洗錢詐騙等套路陷阱。
例如,有消費者被貸款中介冒充銀行工作人員騙取了 7 萬元的中介費用,並承諾只要每個月還夠利息就可以一直續貸。然而,貸款到期後,貸款中介不僅不提供續貸服務,還要求消費者立即還清高額貸款。還有消費者因生意週轉急需用款,回覆了所謂銀行的貸款營銷短信後,被自稱銀行客戶經理的人以走內部流程便捷辦理爲由,收取了高達 9000 元的手續費,最終辦下來的卻是年利率高達 15% 的小額貸款公司高息貸款。
諸如此類的事件時有發生,中介機構還以各類培訓活動、消費場景爲噱頭,誘導消費者貸款。像成人教育機構以 “獲得國家助學金” 的名義誘導入學並辦理分期貸款,中介機構打着 “保證入職” 的名號誘導消費者參加培訓並進行貸款,以及大量的美容套路貸款,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由於貸款中介機構目前不屬於正規金融機構,也沒有相應的牌照,“卷錢跑路” 的情況屢見不鮮,爲消費者維權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整治不法貸款中介行動持續推進,各方都在積極努力。去年 3 月,原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開展爲期六個月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時至今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廣東監管局聯合廣東省公安廳於今年 4 月開展打擊不法貸款中介集中收網行動,偵破涉非法貸款中介案件 14 起,打掉貸款詐騙團伙 12 個,抓獲犯罪嫌疑人 107 名,涉及全國 8 省 26 市。
據裁判文書網披露,今年以來已有多名銀行員工因貸款中介行賄受賄被判刑。比如,某銀行員工在擔任多個職務期間,爲貸款中介介紹的貸款業務在提交申請、材料審查等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 8 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緩刑 1 年,並處罰金 1 萬元。
此外,銀行金融機構也在加強內部防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披露,某國有大行杭州分行存在客戶經理與不法貸款中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爲,該行及涉事員工均受到監管處罰。
年內多地金融監管部門也陸續發文提醒消費者警惕不法貸款中介。12月3日,河北監管局發佈防範不法貸款中介的消費者風險提示,展示了一則典型風險案例,並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通過正規機構獲取貸款服務,理性評估自身及貸款條件,切勿隨意向無關賬戶轉賬。
非法貸款中介的存在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他們利用消費者對資金的迫切需求,進行虛假宣傳,設置各種套路陷阱,讓消費者陷入高額收費、貸款騙局甚至洗錢詐騙的風險之中。這不僅給消費者帶來了經濟上的損失,還可能對其個人信用和生活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
整治不法貸款中介行動是非常必要且及時的。監管部門的積極行動,如開展專項治理、發文提醒消費者等,爲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銀行機構的內部廉潔建設和風險提示也有助於提高消費者的防範意識,減少被不法貸款中介欺騙的可能性。
然而,整治行動仍面臨着一些挑戰。不法貸款中介手段多樣、隱蔽性強,且不斷變換花樣,給監管和打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同時,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參差不齊,容易被不法貸款中介的虛假宣傳所迷惑。
爲了更好地整治不法貸款中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監管部門應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完善監管制度和措施,加強對非法貸款中介的查處和懲罰。銀行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員工的廉潔自律意識,杜絕與不法貸款中介的勾結。同時,應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金融素養和風險防範能力,讓消費者能夠辨別非法貸款中介的套路,選擇正規的貸款渠道。
銀行應如何加強與監管部門的合作以打擊貸款中介?
銀行要想有力地打擊貸款中介,與監管部門的緊密合作至關重要。
第一,銀行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專項治理行動。就像之前開展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銀行要主動提供相關數據和信息,協助監管部門偵破案件。比如,在廣東監管局聯合廣東省公安廳的打擊行動中,銀行應迅速響應,集成快速辦理證據調取工作,爲打擊非法貸款中介團伙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銀行可以與監管部門定期交流關於貸款中介的動態信息,包括新出現的詐騙手段、可疑交易線索等。這樣一來,監管部門能及時掌握市場情況,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政策和措施,銀行也能根據監管提示調整自身的風險防控策略。
第三,加強員工培訓與監管。銀行要配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對員工開展關於廉潔自律和防範貸款中介勾結的培訓。讓員工清楚認識到與貸款中介合作的嚴重後果,樹立正確的職業操守。同時,接受監管部門對銀行內部員工行爲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有員工與不法貸款中介合作,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第四,共同開展金融宣教活動。銀行可以和監管部門聯手,通過多種渠道向公衆普及金融知識,提高消費者對非法貸款中介的識別能力和防範意識。比如在 “金融教育宣傳月” 活動中,銀行積極響應監管部門號召,以實際案例向消費者講解非法貸款中介的套路,提醒消費者選擇正規貸款渠道。
第五,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當銀行發現可疑的貸款中介活動時,要立即向監管部門報告,監管部門則迅速啓動調查程序,雙方協同作戰,及時遏制非法貸款中介的蔓延。
銀行通過積極配合專項行動、建立信息共享、加強員工監管、共同開展宣教以及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等方式,與監管部門緊密合作,才能更有效地打擊貸款中介,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