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預計2025年開徵 竹市自住7萬戶將迎來小確幸

新竹市稅務局今天製作圖表說明,囤房稅2.0可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新竹市稅率將從1.2%調降爲1%,預估7萬戶受惠。圖/竹市府提供

行政院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方案,中央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明年7月起實施,2015年5月開徵適用。新竹市稅務局今天指出,囤房稅2.0可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新竹市稅率將從1.2%調降爲1%,預估2025年5月開徵時將有7萬戶受惠,每戶約可省下800元,迎來小確幸。

竹市府稅務局指出,財政部預告修正草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3大修正重點,1爲將「縣市歸戶」修正爲「全國歸戶」;2爲非自住住家用法定稅率從1.5%至3.6%調升到2%至4.8%;3爲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修正爲「必須」訂定差別稅率。

另,爲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稅率降至1%,原自住條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參據土地稅法第9條自用住宅用地定義,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稅務局說明,依新竹市今年房屋稅開徵資料顯示,開徵約20萬戶,在新竹市擁有1房且爲全國單一自住有近6萬9千戶,佔了開徵戶數的三分之一。目前自住稅率1.2%,依據囤房稅2.0草案,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爲1%,屆時民衆將迎來減少6分之1稅款的「小確幸」,受惠的7萬戶平均每戶約可省下800元。

稅務局進一步分析,今年在新竹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分佈情形,現值在100萬元以下有6萬834戶,佔88.2%比例最高;100萬至300萬有7873戶,佔11.5%;300萬元以上有204戶,僅佔0.3%。草案立法通過實施後,新竹市也會訂定全國單一自住高價房屋排除條件,在一定金額以上房屋現值予以排除適用1%,維持1.2%稅率。

稅務局指出,新竹市去年7月1日起實施囤房稅,依持有新竹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按差別稅率課徵,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3.6%。今年首度開徵囤房稅,加強宣導及輔導,順利完成開徵作業,並輔導近2000戶改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未來將持續推動囤房稅,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