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囤房稅2.0」上路 臺北市自住客恐慘變全國最大「加稅受災戶」

臺北市自住客恐慘變「囤房稅2.0」受災戶;今年七月「囤房稅2.0」上路,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從1.2%降至1%,惟臺北市自住稅率約0.6%,新制上路後,北市稅率從0.6%拉高至1%、自住客恐意外慘變「加稅受災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自住客恐慘變「囤房稅2.0」受災戶;今年七月「囤房稅2.0」上路,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從1.2%降至1%,惟臺北市自住稅率約0.6%,新制上路後,北市稅率從0.6%拉高至1%、自住客恐意外慘變「加稅受災戶」。

六都中,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自住房屋稅率都是1.2%,今年七月起,「囤房稅2.0」上路後,在全國單一自住(排除豪宅)稅率降至1%下,五都自住稅率同步從1.2%降至1%,自住客有感省稅。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分析,接下來「囤房稅2.0」實施後,臺北市政府若不續行房屋稅減免措施,北市單一自住屋主將是全國最大受災戶,稅率大漲逾五成;其次,豪宅的每坪構造標準單價、路段率均已被調高(豪宅稅),已是雙重加重課稅,而「囤房稅2.0」又未給予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等於三重加重課稅。

何世昌強調,也許大多數民衆支持「囤房稅2.0」的排富條款,但「囤房稅2.0」的精神就是「針對多屋族」,且「單一自住房屋房屋給予輕稅」,但現在政府「囤房稅2.0」不僅針對多屋族,且自住豪宅也要課稅,稅基又分六都、非六都,地方政府又有各自課徵標準,國內稅制雜如牛毛,完全不在全球稅制朝簡易化發展的道路上。

按照房屋稅計算公式,房屋稅(=房屋評定現值 × 稅率),且房屋評定現值 = 房屋覈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透過房屋稅公式可得知,房屋使用坪數愈大、地段愈佳、樓層愈高、建材愈好、屋齡愈新的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愈高,所需繳的房屋稅也就愈高。

臺北市政府表示,房屋稅條例修正後,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1.2%調降爲1%,北市府將審慎評估研議相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