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南迴搞軌案纏訟10年 李泰安判13年

南迴搞軌案10年事件簿

要坐牢了南迴搞軌案,最高法院昨將李泰安判刑13年定讞。圖爲李泰安以往以種荖葉維生,不過近來價格低迷,改做工程增加收入。(本報資料照片)

原本的「泰安休息站」在歷經道路拓寬、李聚寶過世後,目前已經改成「爺爺柑仔店」。(黃力勉攝)

南迴搞軌案甫屆滿10年,兇手究竟是誰?最高法院認定,畏罪自殺死亡的李雙全爲詐得7100萬保險理賠,下藥迷昏越南籍妻子陳氏紅琛,與哥哥李泰安破壞鐵軌致火車傾覆,再潛入醫院毒死妻子,由於案件纏訟10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昨將李泰安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定讞。

戲劇化 幾度更審上訴

至於臺鐵向李家提起的民事求償6238萬多元,目前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審理中。

本案發生後,因缺乏直接證據,案情過於戲劇化,引起社會和媒體關注和討論,李泰安的住家附近聚集了圍觀的民衆和媒體,因此被稱爲「泰安休息站」,而高齡的李聚寶,直到去年過世前,都一直堅信兒子們的清白,但歷審均判李泰安有罪,認定李雙全是主謀。

判決指出,在臺鐵任職的李雙全與陳氏紅琛結婚後,以妻子爲被保險人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他邀同事黃福來(緩刑4年確定)共謀詐保。2005年5月4日,李雙全帶着妻子搭乘火車,以蛇毒粉末毒殺對方,再製造火車翻車意外,但黃男後來反悔,他因而放棄此次計劃。

李雙全不死心,找來哥哥李泰安參與犯罪,2006年3月17日晚,他先以「意妥明」迷昏妻子,帶着她從臺東新站搭乘莒光號火車,李泰安則在南迴鐵路枋寮站前,持鐵槌破壞鐵軌讓火車出軌翻覆,救難人員獲報後,將陳氏紅琛送到醫院救治。

李雙全遺書 堅稱清白

陳氏紅琛經醫院檢查後無外傷、骨折及出血情形,僅心跳快及意識不清,醫師爲求慎重將她送入加護病房觀察,李雙全趁着政府官員前來慰問,醫師與官員都離去時,將含有酒精的液體注射點滴,使妻子因藥物與酒精中毒而休克,經急救無效死亡。

2天后,李雙全立即向多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檢方發現李雙全兄弟涉案,保險公司於是未付保金;隔天,李雙全在家後方榕樹上吊自殺,遺留2封書信堅稱自己清白,並託孤給兄嫂、感謝父母養育之恩,他還說恨鐵道怪客,希望怪客早日落網。

符合速審法 減刑定讞

李的律師也以關係證人黃福來都是聽聞李雙全的傳聞證據不足採信,及陳氏紅琛死亡原因未釐清爲由提起上訴,全案不斷地在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中來回。

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維持更三審判決,認定陳氏紅琛是因藥物與酒精中毒休克死亡,而證人黃福來供稱與李雙全曾計劃搞軌謀殺陳氏紅琛詐保,是他親自參與犯罪的證詞非傳聞證據,佐以刑事局鑑定報告,可證明李泰安共同參與殺人,考量他非主謀僅負責破壞鐵軌部分,依共同殺人罪將他判刑1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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