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奇案 南迴搞軌案紀事

民國95年3月17日:臺鐵96次莒光號晚上8時8分自臺東開出,原訂晚上11時12分抵達高雄,晚上9時40分在屏東內獅段出軌,造成嫁到臺灣的越南籍新娘陳氏紅琛死亡。

民國95年3月18日:臺鐵員工李雙全前後任越南妻子範氏嬌兒、陳氏紅琛意外相繼死亡,外界深表同情,同時發現陳氏紅琛兩次搭上出軌火車。

民國95年3月20日:臺東縣警察局勤務中心接獲檢舉,指李泰安和李雙全涉嫌謀財害命,詐領陳氏紅琛鉅額保險金,李泰安告知友人「我最近會有一筆可觀的錢」,警方調查,陳氏紅琛保金高達7600萬元。

民國95年3月21日:臺東警方向屏東地檢署緊急要求,限制李雙全火化陳氏紅琛遺體,李雙全急電旅行社安排22日出境,旅行社表示不可行,晚上屏東地檢署指示臺東殯儀館禁止李雙全領回遺體。

民國95年3月22日:陳氏紅琛公祭,李雙全載着父親李聚寶找律師商量搶回遺體之事,律師表示不可行,李雙全再度要求旅行社協助立刻出境,依然不可行。

民國95年3月22日晚上:警方監控李雙全、李泰安,李泰安向警方表示,李雙全已經熟睡。

民國95年3月23日:李雙全清晨自縊身亡,警方封鎖現場,搜索李家,下午解剖李雙全和陳氏紅琛遺體,發現陳氏紅琛身體有被針筒注射,質疑死因不單純。

民國95年3月24日:臺東警方覈對李雙全投資股票出現烏龍事件,屏東地檢署被迫將全案移轉高檢偵辦。

民國95年4月1日:陸續有媒體進駐「泰安休息站」,李泰安從媒體身上密切注意警方動向,和警方展開鬥法。

民國95年4月7日:李泰安被因「殺人案未結」被限制出境;同時,媒體報導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意外死亡的陳氏紅琛,摘取的器官檢體中,發現罕見毒物殘留。

民國95年4月7日至18日:「泰安休息站」開張,大批媒體進駐。

民國95年5月3日:李泰安、李聚寶、吳春芳接到警方5月5日的約談通知書。

民國95年5月5日:專案小組約談李泰安同時,發動大搜索,動員的人力、儀器、規模均屬罕見。

民國95年5月14日:陳氏紅琛的母親,在律師陪同下到臺東和親家李聚寶碰面,除了希望將女兒的骨灰帶回越南外,也希望臺灣檢警單位儘快釐清案情。

民國95年5月24日:高雄地檢署將李泰安列爲「殺人案」被告,同時發給傳票,通知26日上午到雄檢出庭應訊;李泰安表示,「一切配合演出」。

民國95年5月27日:檢方聲押,但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李泰安露出笑容,感謝家人這段時間的支持;父親李聚寶希望儘快找出兇手。律師吳漢成表示,這只是第一關,未來還有硬仗要打。

民國95年5月30日:檢方抗告成功,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更裁。

民國95年6月2日:屏東地方法院2度開庭,審理李泰安的聲押案。因秘密證人指證,李泰安被裁定收押。

民國95年7月28日:百年奇案偵查終結,檢察官將被告李泰安求處死刑。

民國96年5月23日:屏東地院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

民國96年11月16日:高雄高分院改判李泰安16年有期徒刑,並且交保。

民國97年3月:李雙全的兒子提出保險理賠訴訟,要求4家保險公司理賠7600萬元。

民國98年1月23日: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目前更一審中。

民國105年3月24日:判刑13年定讞。10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