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重大突破 「跨機構共用平臺」新增買賣外幣、小額匯兌

電子支付。(圖/本報資料照片)

電子支付重大突破,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整合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未來民衆可以在電子支付平臺上買賣外幣、小額匯兌,例如目前沙盒進行的外籍移工小額匯兌。

未來將由財金公司設立「跨機構共用平臺」,提供消費支付及資金移轉的清算中心,電支、電票整合後,有四大功能:儲值、買賣外幣、代理收付和小額匯兌四大功能。

至於買賣外幣、小額匯兌金額上限,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仍待與央銀協商,盼修正案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儘快上路。

修法重點包括:開放電支機構間小額匯兌;開放電支機構買賣外幣,民衆可選在匯率較優時買外幣以進行國外網購;開放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有利節省高額匯兌手續費。

修法整合現行「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法制,透過擴大電支機構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金流互通,增加民衆支付便利性,爲我國電支及行動支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速普惠金融的推動。

財金公司未來將建置電支跨機構共用平臺,讓各電支機構有共通平臺及帳務清算管理機制,處理款項、金流 。白話來說,除透過銀行匯兌,民衆也可透過街口支付、悠遊卡等電支機構小額轉帳給彼此,如朋友聚餐後拆帳、家長給小孩生活費都可利用。至於手續費,擬比照現行跨行小額匯款優惠。

目前民衆透過電支機構網購,只能用新臺幣,在修法後,將可選擇在相對理想匯率時,先在電支機構帳戶購買、儲值一定金額外幣(結匯),再透過該帳戶直接以外幣到國外網站消費,取得優惠匯率。

此外,開放經營外國人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未來修法後,將開放在臺工作的外籍移工與外籍人士,未來除透過手續費相對較高的銀行來匯款到國,也將可透過修法特許的公司提供服務,將小額薪水以較低手續費匯到國外,可望嘉惠70外外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