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報稅就上手!首次稅額試算服務 2/15起申請開跑
第一次報稅也別緊張!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提醒,今年首度報稅的社會新鮮人,若想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提出申請;且今年可以「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作爲通行碼來線上申請。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項目有「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之郵寄地址」及「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等5項。
另外,若欲申請不適用該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該服務及變更試算書表寄送地址的民衆,亦可於2月15日起至3月15日內提出申請。
國稅局表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辦理前一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納。不過,考量部分民衆無申報經驗,爲協助今年5月第一次報稅的民衆順利完成申報,只要符合下述條件,可向國稅局提出申請試算服務。
申請條件包括:
一、無夫妻分居情形二、申報戶各成員均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扶養親屬僅有直系尊親屬及子女三、所得範圍僅包含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公益彩券發行機構提供之甲類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之佣金收入,以及由稽徵機關覈算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的營利所得四、採標準扣除額五、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六、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七、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八、免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九、免辦理證券交易所得申報
符合上述條件的社會新鮮人,若要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以透過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覈通過的電子憑證爲通行碼,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提出線上申請,或填妥申請書並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或委託他人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