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車的三大“商疤”知多少?
文/李俊慧
“一月之內,兩次涉訴”。
如此頻繁出入法院的“滴滴打車”大有要成“常客”的趨勢。2015年4月1日,因涉嫌商標侵權,“嘀嘀”文字商標持有者之一的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睿馳”)訴“滴滴打車”(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桔科技”)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淀法院”)審結。
2015年4月15日,還是因爲涉嫌商標侵權,另外一個“嘀嘀”文字商標持有者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妙影”)訴小桔科技一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一審開庭。
雖然兩案原告和受理法院均不同,但是,涉案商標及被告卻是同一家,都是小桔科技和“嘀嘀”文字商標。
那麼,最早叫“嘀嘀打車”現更名“滴滴打車”的小桔科技,到底有多少“商疤”(商標保護傷疤)?是否還會被其他“嘀嘀”商標持有者訴至法院呢?
滴滴“商疤”一:叫的最響 申請並非不早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4月30日,累計已有19件“嘀嘀”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主體除去小桔科技外,還涉及12家公司。
其中,最早的“嘀嘀”商標申請發生在2008年5月19日,由一家名爲“廊坊開發區嘉元貿易有限公司”提交,商品保護類別爲“汽車、車輛方向盤、車輛防盜設備”等。
而大衆所熟知的滴滴打車最早的是在2014年3月24日提交“嘀嘀”商標申請的,彼時距離小桔科技成立已有2年時間左右。
由此可見,從商標保護意識上來說,小桔科技應該算是個“反面教材”,在成立快2年之後且成功融資三輪之後,纔開始佈局涉案“嘀嘀”商標的申請保護。
而從兩起涉案商標訴訟來看,廣州睿馳已獲得4件“嘀嘀”文字商標覈准,商品類別爲“35類、38類、41類和45類”,申請時間均爲2012年6月26日。
杭州妙影已獲得1件“嘀嘀”文字商標覈准,商品類別爲9類, 申請時間爲2011年3月22日。
從時間上來看,不論杭州妙影申請“嘀嘀”文字商標時,還是廣州睿馳申請“嘀嘀”商標時,小桔科技尚未成立,滴滴打車也未面世。
小桔科技能僥倖從廣州睿馳訴其商標侵權的訴訟中躲過一“劫”,全憑法院未把小桔科技“滴滴打車”的服務性質認定屬於廣州睿馳所持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之中。
而小桔科技能否繼續從杭州妙影訴其商標侵權中躲過一劫,也完全取決於法院如何認定滴滴打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
滴滴“商疤”二:長於“地推” 不擅“商標保護”
衆所周知,2012年7月10日,小桔科技正式宣告成立。“地推”起家的“滴滴打車”,很快佔領了北京各大出租車司機的手機,成爲很多司機手機必備的APP。
而在商標保護方面,小桔科技的商標保護意識則稍顯欠缺。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4月30日,小桔科技累計提交了212件商標申請,申請的時間分佈在2012年(1件)、2013年(1件)、2014年(67件)和2015年(143件)。
小桔科技最早的商標申請,是它們於2012年11月28日提交的9類“嘀嘀打車”圖文商標,商品或服務類別爲“電腦軟件、電子出版物、衛星導航儀器”。
可以看到,雖然在近期的兩起訴訟中,小桔科技都以“滴滴打車”爲交通服務爲自己不構成侵權做辯解,但其最早提交的商標申請並未全面涉足交通服務。
此外,從商標申請的節奏來看,小桔科技的策略似乎相對“穩健”,伴隨企業規模及知名度的不斷提升,不斷加大商標申請保護,但實際上,小桔科技在公司成立的頭2年對商標並不重視,成立頭兩年申請的商標總數不及其商標申請總量的千分之一。
滴滴“商疤”三:每輪商標保護申請都在融資後
從融資節奏上看,2012年11月,小桔科技獲得了金沙江創投的300萬美元A輪融資。2013年5月,獲得騰訊1500萬的B輪融資。2014年1月,小桔科技獲得1億美元C輪投資,中信產業基金領投6000萬美元,騰訊跟投3000萬美元,剩餘1000萬美元其他基金投資。2014年12月9日,小桔科技獲得超過7億美元D輪融資,由淡馬錫、DST、騰訊主導投資。
不得不說,成功融資高達8.18億美金(約51億元)的小桔科技,在資本滾雪球的推動下,露出的“商疤”也越來越明顯——似乎不融資就不申請商標。
從商標申請上看,小桔科技首次申請商標的時點基本發生在其A輪成功融資之後。與此同時,其後續的商標申請似乎節奏完全與融資節奏保持一致。
小桔科技第二件商標申請發生在2013年。當年3月8日,小桔科技提交了“滴滴打車”圖文組合商標,2個月後,也就是5月,小桔科技對外宣佈獲得了來自的騰訊B輪投資。
小桔科技第三輪商標申請時間發生在2014年3月(48件)、10月(2件)、11月(33件)、12月(1件)。而當年1月,小桔科技獲得共計1億美元的C輪融資。
而在小桔科技成功獲得第四輪7億美元融資後,也迎來了其商標保護的高潮,截止4月底,小桔科技2015年度已累計提交143件商標申請。
顯然,在融資及發展策略上,小桔科技有很多值得創業者們學習的經驗,但站在商標保護的維度,小桔科技的教訓則更應引起重視和警惕,畢竟不是每個創業者都機會傍上一個有錢的“乾爹”。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