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名媛陸勝文遭檢方起訴侵佔 法官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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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爲帝寶名媛陸勝文,將仁愛帝寶的房子信託給他人,聯繫買賣事宜,她遭控侵佔支票並被檢方侵佔罪起訴,但臺灣高等法院維持審判決,認定陸女沒有侵佔的不法意圖,判她無罪確定。

歷審判決指出,陸女因積欠債務,先後將帝房地信託予蔡女等人,後有人慾以低價購入帝寶房地,於是委由代書與蔡女聯繫買賣事宜,並談論購屋細節

法官指出,蔡女等人證述陸女收了支票時,告訴人是以該支票作爲帝寶房地買賣的定金語,她收受支票作爲買賣契約定金後,並非不能自由運用,其持交鄭男供清償債務,即難認有侵佔之不法所有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