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房地合一稅浮報裝修費 連補帶罰逾200萬元

臺北國稅局(圖/吳靜君攝)

有投機客賣房子,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浮報房屋裝修費230萬元,被臺北國稅局查到,除補稅之外,還遭罰1倍罰鍰,連補帶罰超過200萬元。

臺北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有納稅義務人在2022年5月間購買房屋,2022年12月出售,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提示估價單及統一發票列報裝修費230萬,臺北國稅局請該民衆提供裝修契約、給付證明和相關裝修事證,但該民衆只提供房屋室內相片數張。

臺北國稅局再請買方提供交屋時是否有經裝修情形等佐證資料,經買方表示交屋時僅有冷氣機、牀板、牀墊等,與賣方提供的照片不符。

該民衆終於承認,並無裝修的情事,是以不實單據虛報費用,所以臺北國稅局剔除裝修費230萬,以45%稅率覈定補稅103.5萬元,並且裁處罰鍰1倍,所以處分金額逾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