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人本改革 必經陣痛

彰化縣伸港鄉發生行人地獄事件,3名國小的姊弟走在斑馬線上,遭轎車撞飛,造成2重傷1輕傷。民衆直指路口設計有問題。記者黃仲裕/攝影

最近最令人心痛的新聞是彰化一名無照駕駛在路口撞飛三名國小學童,導致一對小姐妹命危。臺灣交通亂象不僅我們這些長住居民深感其痛,國外媒體也多次報導,尤其對行人的路權不夠尊重,各大路口經常發生人車爭道,讓人心驚膽戰、寸步難行,甚而稱呼臺灣爲「行人地獄」。爲了洗刷惡名,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納入以人爲本理念,希望在二○五○年能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交通部也祭出多項交通罰則,希望能遏阻交通事故的發生。

然而各項政策實施以來卻一直有不同的聲音論戰;比如斑馬線前的車輛停讓文化,因爲沒有配套的燈號管制,等待三三兩兩的行人通過往往造成車輛回堵及駕駛人的不耐,加上執法原則太過嚴苛,被批矯枉過正而必須修正。又如違規檢舉及記點的政策,交通部夾在駕駛民怨及行人路權間,順了姑情失嫂意,立場及態度一變再變。諸如此類朝令夕改的結果,不僅削弱了執法的力量,也使政府形象受損。

以嚴刑峻法來嚇阻違規只是維護交通安全的表層,道路安全的重點除了駕駛及行人的用路習慣及安全教育,有很大一部分在於整體道路規畫以及基礎設施是否完善。臺灣一直以來的道路設計思維都是「以車爲本」,近年來很多交通事故就發生在斑馬線上,很大的原因是路口斑馬線沒有退縮設計,導致駕駛往往反應不及,轉角時也容易被遮蔽物阻擋視線。另外照明不良或通過的秒數過短,也常使得原本應爲安全的地方反而成爲行人的潛在殺手。

再如車種分流,機車一律行駛在最外側。臺灣的機車數量龐大,車行速度也不慢,又常與汽車爭道搶快。開車的人都有經驗,右轉時最怕遇到直行機車搶快,一不留神就會形成死亡交叉。更因爲機車僅能使用最外側,因此他們左轉要「兩段式左轉」,並設立待轉區,佔用路口的空間。此外,交通號誌或道路標線的規畫設立往往縣市各自爲政,常見如在多線車道路口,直行和轉彎的紅綠燈排列就常違背開車人的方向邏輯,如直行車的紅燈號在最左側,左轉的綠燈號反而在中間。一旦左轉綠燈亮起,似乎中間的車道可以左轉,而最左側的車道上方卻是紅燈,實在不合理。

又比如十字路口直行綠燈與另一方向右轉綠燈車同時亮起,或是右轉車與對向左轉車均是綠燈,彼此爭道稍不留意就會造成危險。再如高架道路下方的迴轉道,車輛迴轉常常會靠左行駛,稍有不慎就容易和另一方靠右走的車輛對撞。諸如此類設計瑕疵,政府應全盤檢討,改善不合宜的設計,以降低事故的機率。

當然,駕駛及民衆的道路安全教育及用路文化也需加強。去年政府大刀闊斧祭出各項改革,但成績不盡理想,道安傷亡數字未見減少,證明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交通亂象根深蒂固,改革勢必會有陣痛期,但這是必經的路程。韓國曾花了十一年摘掉了行人地獄的封號,日本也曾經歷了長時間的「交通戰爭」,他們行臺灣應該也能。希望政府落實「道安基本法」理念,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四大面向着手,優化道路設施,合理交通號誌,加強安全觀念,真正打造以人爲本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