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警傳吃案? 分局長:查屬有疏失嚴懲不寬待

臺北市中山警分局昨晚在新北淡水逮捕一名騎贓車搶匪依法送辦。不過卻傳出淡水警方受理民衆報案有疏失,還對「友軍」開出5張違規罰單是挾怨報復。對此,淡水警分局澄清,受理民衆檢舉,是對未通報兩車開單舉發,至於員警受案疏失,依相關規定加重懲處員警記過一次。

據瞭解,朱姓男子這個月6日晚上9時28分左右,在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偷走一輛機車。昨天朱男騎乘贓車在北市龍江市場一帶,飛車搶奪蔡姓女子脖子上金項鍊,旋即棄車逃逸。北市警獲報組成專案小組,於當晚在新北市淡水區逮捕朱男,扣獲少量毒品海洛因,依法送辦。

案件偵破,卻意外扯出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員警,疑在6日朱男竊車後不久,機車失主向警報案時,受理員警卻以「證件遺失案」來受理機車竊案。連昨晚北市警開兩輛偵防車、一輛民用汽車,埋伏在淡水區學府路一帶逮嫌時,遭淡水警方開5張違規罰單,認爲是被挾怨報復。

對此,淡水警分局表示,有關10月6日員警受理民衆報案缺失一案,經督察組調查後認定受理蔡姓員警確有疏失,嚴重影響民衆權益,依規定加重懲處記過一次,所屬主管督導不周連帶申誡二次處分,分局長亦自請處分。

至於北市警方抱怨埋伏逮嫌過程,因偵防車違停遭轄區警開單是挾怨報復。淡水警方澄清,絕無挾怨報復,淡水警解釋,北市警方越區僅通報一輛偵防車車號,另輛偵防車、民車因違停遭民衆檢舉,轄屬派出所纔會派員警前往開單,北市警可依相關程序函文申訴,分局會依法撤單。

淡水警分局長彭正中表示,一再要求同仁反應治安真實面,誤枉顧民衆權益,恪遵受理案件相關規定,績效是長官的責任,服務民衆是警察的根本。全面要求所屬員警及幹部需嚴肅看待及反省此事件,另針對錯誤受理報案所衍生影響警譽情事,分局內部將加強教育訓練與案件稽覈程序。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員警遭控吃案,分局自請調查確認有疏失,依相關規定懲處。圖/聯合報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