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爭議,別拿救護車當藉口!
日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環保署未針對「確保迴避紅樹林」等附帶條件進行審查,就違法通過環評,因而作出撤銷環評一事,再度使淡北平面快速道路一案,引發媒體與地方各界熱烈關注。某報導中,曾提及「捷運紅樹林站前,一輛趕着救命的救護車,一路鳴笛卻只能在擁擠車陣中拼命找縫鑽,黃金救命時間,因爲塞車正一分一秒流逝」云云;其實,這種訴諸於緊急醫療需求之論點,以往也曾出現於新北市府的官方說詞中。
若是攤開檢視淡水區的醫療資源空間分佈〈請參見筆者所制附圖〉,並對照內政部都委會在今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上,都審會認爲「新市鎮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與「醫專二無使用之需求,且此專用區位於交通便利的淡金路(臺2省道)上」之理由,而預將變更廢除淡海新市鎮中的醫療專用分區用地之作爲;政府拿救護車當作護航淡北平面快速道路的藉口,實在令人不解。
如同筆者於之前發表於ETtoday東森新聞雲中之「拯救人命抵不上蓋賣場之需,誰說謊?」與「再論拯救人命抵不上蓋賣場之需」兩篇文章所提及,依民國101年9月底止之資料,淡水區共計 42個裡,總人口數爲149,740人,在淡水區土地空間之分佈特性而論,其中,自紅樹林捷運站以東至雙北市交界,淡水區中較緊鄰馬偕醫院的福德里、民權裡、竹圍裡、民生裡、八勢裡、坪頂裡,六個裡之總人口數約爲30,409人,僅佔淡水區全區總人口數約20.3%;其餘將近八成以上之人口,則是集中分佈在紅樹林捷運站往淡水市區與往淡海新市鎮等方向之土地空間。
根據筆者所獲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之統計資料,淡水區的病牀統計數字顯示,與緊急醫療或救災應變方面較有高度關係之「急性一般病牀」的病牀許可數,淡水區全區總數計有849牀;乍看之下,似乎真如內政部第801次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上,所言「新市鎮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可是,仔細分析這些數字的分佈與歸屬,這849牀的急性一般病牀中,真正位處於紅樹林捷運站以西的淡水市區處或真正鄰近於新市鎮區域者,僅僅有淡水捷運站附近的公祥醫院一處,而且該院所許可的急性一般病牀牀數僅有20牀位,僅僅只佔淡水區全區許可之急性一般病牀牀位數總數的2.36%,剩餘之將近98%的急性一般病牀牀位,全部集中於遠在緊鄰雙北市交界處的馬偕醫院中,而這也纔是爲什麼淡水區的救護車要高度與頻繁地穿梭在紅樹林捷運站與竹圍捷運站之間的臺2省道之原因。
這也突顯出淡水區的急性病牀資源配置上,竟然是全淡水區將近約80%而多達11、2萬以上人口數,卻只能真正就近分享到僅僅只有2.36%〈僅20牀牀位數〉的急性一般病牀牀位數資源。再者,紅樹林捷運站以西及真正鄰近淡海新市鎮周邊的其他醫院病牀牀位,皆不是屬於一般病牀,都是屬於急、慢性精神病牀牀位之資源,在此情形之下,如何能稱之爲淡水區80%的人口,周圍有足夠與充足的醫療資源?
真正要舒緩與解決淡水市區與淡海新市鎮中多達80%人口集中區的救災應變與緊急醫療需求,最直接與低成本的方式,就是在淡海新市鎮之中,規劃與設置中大型醫療用地與院區;這也正是原淡海新市鎮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劃中,設計有醫療專用區之目的。可是,內政部卻在民國102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中,以「新市鎮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與「醫專二無使用之需求,且此專用區位於交通便利的淡金路(臺2省道)上」之理由,將該土地變更爲倉儲與物流專用地,這也成爲周邊建商大肆對外號稱將有影城與購物中心進駐的利多賣點。
如果政府真的那麼在乎淡水區的緊急醫療需求,真正要解決的,是病牀資源在空間分佈不均上的問題。而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在淡海新市鎮區域中,蓋一座中型以上醫院的成本,絕對都遠低於將耗費40億元的淡北平面快速道路之建設經費,且爭取時間之效果更佳。反論之,如果政府只顧着爲建商創造售屋利多題材,而敢於捨棄原本所規劃醫療用地與資源,去轉變成影城與購物中心,那麼,政府日後還有何立場與顏面去訴求緊急醫療之急需?再加上政府長期容許臺2省道的工程道路開挖許可,次數與日期上不斷地展延,使得道路長期遭工區佔用與縮減,豈能不塞車?歸咎起來,真正拖延救護車路程的,不正是政府自己嗎!
●作者蕭俊銘,新北市淡水區,大畢,助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大家的意見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