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金2億元籌3個多月 樂升科技許金龍終交保限制住居
▲許金龍二審獲改判12年,今交出保金2億元,順利交保。(圖/記者吳銘峰攝)
前股票上櫃公司樂升科技董事長許金龍,因爆發與日商「百尺竿頭」公司違約不交割案件,經高等法院去年11月底的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高院並裁準2億元交保。但許金龍籌不出保金,一直到11日下午才終於籌出2億擔保金,獲得交保,並限制住居於臺北市士林區住處。
樂升科技原本貴爲遊戲類股股後,並在2016年中傳出併購案件。當時資本額5000萬的「百尺竿頭」公司,發動以48億餘元公開收購樂升公司,成爲臺灣史上游戲業最大收購案,樂升股價應聲上漲,衝到每股115.5元。但最後「百尺竿頭」公司卻違約不交割,未履約付款,成爲我國證券交易史上首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件。
案發後檢調單位隨即偵辦,將樂升董事長許金龍傳喚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全案於2016年間提起公訴,並對許金龍求刑30年。一審法院將許金龍判刑18年、併科1億元罰金。高法院二審去年11月底宣判,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宣告沒收12.1億。高院隨即裁准許金龍2億元交保,但許金龍籌不出保金。
案件上訴第三審,許金龍再度請求交保,經高院再次審理後,於2月15日間作出裁定,仍要求2億元擔保金,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每晚8點到9點間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裁定出爐後,許金龍並未立刻交出保金,經籌措多時,11日下午3點多提出擔保金2億元,經點收無誤後,許金龍終於獲得交保,並限制住居於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的住處中。本案目前檢方已經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