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注意!未裝設防捲入裝置 最高可罰2萬4
交通部(簡立
大型車注意了,未來只要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器或防捲入裝置等任一裝置,就可處最高2萬4千元!其中加裝防捲入裝置是新增的規定。立委表示這絕對不是要找駕駛麻煩,而是要保護其生計,不希望他們因爲小過失而犯大錯。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一修正草案,交通部納入立委楊瓊瓔、賴瑞隆、羅美玲、林文瑞、洪孟楷等5份提案,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上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已裝設而未能正常運作卻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千元至1萬8千元罰鍰。該項條文中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防捲入裝置的規格及車種由交通部規定;交通部也將訂定汽車裝設防捲入系統的實施、宣導、輔導及獎勵辦法。
立委洪孟楷表示樂見交通部版本新增防捲入裝置,主要是每週真的看到太多大客車死亡車禍,5天前臺中1名男性、4天前桃園90歲老翁牽腳踏車過馬路,結果都發生被大型車輾斃的悲劇。「我瞭解有些大型車駕駛可能有疑慮,但立法絕對不是找駕駛麻煩;這其實是要保護駕駛的生計。」
另洪孟楷去年與臺灣科技大學特聘教授林其禹共同呼籲,大貨車「防捲入裝置」應從現行40公分研擬調降至20公分,並要求交通部找一輛大型車實地測試上坡、下坡等不同路況。洪孟楷說,當時交通部說國外已有數據,蹉跎1年,「國外的月亮沒有比較圓,臺灣有臺灣的民情,砂石車特別多,」結果交通部發現還是要自己實際試驗。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去年規範大型車新車出廠時都要加裝行車視野補助系統之後,大型車肇事死亡人數比2018、2019年同期少了15.5%。至於立委林俊憲表示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很小,有時分成9格、12格,駕駛看得很痛苦;立委陳歐珀建議改爲「主動警示」預警系統,陳彥伯表示像歐盟也是去年才納入ADAS智能行車紀錄器,交通部雖持續跟進國外法規,但不宜貿然實施。交通部已經向科技部爭取3億元經費,希望能整合目前業界8種行車輔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