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大貨車未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6月起最高罰2萬4

預拌混凝土車因內輪死角引起的死亡車禍。(報系資料照)

過去常見大客車、大貨車等因轉彎時「內輪差」視野死角,導致交通事故交通部表示,6月1日起,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將處汽車所有人最高2萬4000元罰鍰;即使裝了行車視野補助系統,但行車時無法正常運作,最高也處以1萬8000元罰鍰。

大型車事故頻傳,據統計平均每年大型車車禍約達1500件,視野死角、內輪差通常是事故主因。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總統今年1月20日公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除了過去要求裝設的行車紀錄器之外,新增要求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否則處汽車所有人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行車時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也要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均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6月1日起新規定還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汽車駕駛人違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除原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外,新增1年內再犯者並處吊扣駕照6個月,吊扣汽車牌照由3個月加重處罰至6個月;另外,有第43條第1項、第3項所列「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擋)車」、「在道路上競駛(技)」等危險駕駛行爲,除處罰鍰外,吊扣汽車牌照由3個月延至6個月。

交通部表示,2018年1月1日起新登檢領照的大客車、大貨車,及2020年9月4日起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3500公斤至5000公斤,且全長6公尺以下的小貨車,定期檢驗時應裝設合行車視野輔助系統;2017年12月31日以前新登檢領照的大客車、大貨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且行車前應檢查行車視野輔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