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崁津部落安置、居住正義 洪國治議員爲原住民發聲

地方中心桃園

大溪崁津部落大漢河川生活了 30 年,過着沒水沒電的生活。前年終於有電了。縣議員洪國治在總質詢關心部落就地安置的進度,拜託吳縣長在明年過年前,讓部落居民有一個安全的家,一個有門牌、有水、有路、有燈的家園

▲大溪崁津部落安置、居住正義,洪國治議員爲原住民發聲。

洪國治議員指出,原住民來到都市沒有土地,需要政府協助讓他們有安全的生活環境。他認爲都市發展與原住民居住問題可以找到平衡點建議以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保護的概念,協助大溪崁津部落就地安置。洪議員說,部落居民等了 20 多年,但是政府部門研究時間拖得太久,至今仍原地踏步;要求各局處動起來,積極處理。他希望縣長苦民所苦,在明年過年前給部落一個安全的家。

縣長吳志揚表示,前年的通電是政府爲部落居_民做的第一步,接下來的裝設自來水,門牌,鋪路,都必須考慮合法性的問題;政府會想辦法讓部落就地安置。

原住民行政局長林誠榮補充說明,由於崁津部落位於大漢溪河川治理計劃線內,屬河川地;因此,目前正由經濟水利評估劃出河川治理線外的可行性。一旦確定,後續即可核發門牌及辦理裝設自來水事宜

縣議員洪國治表示,近四年來,桃園縣原住民人口成長率 2.26%,爲本縣人口的 3.2 倍。他認爲原住民到城市發展的人口愈來愈多,相關政策也應該與時俱進。

根據 99 年 12 月立法院通過的「社會救助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高的「貧窮線」;洪議員指出,原住民家庭有近六成低於貧窮線以下,買不起房子,因此希望縣政府保障 10% 社會住宅給原住民承租,並且讓租金變價金,如果住了超過二十年,可以租者有其屋。

吳縣長表示,縣政府推動的福利宅就是爲了保障經濟弱勢,但只租不售。依住宅法規定,10% 保障給特別弱勢,符合資格的原住民也可以提出申請

洪議員也關心平地原住民高中設校進度,另外也爭取升格後每個區設原住民籍的調解委員,保障原住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