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照包庇? 墾管處被爆4公僕擁悠活永久村民會員證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爆出從未環評,就違法營運14年,不法利得逾2億元。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曾參與核照作業透露,業者16年前申請建照前後,光是墾管處就有4名相關公務員,擁有該渡假村的「永久村民」會員證,當中是否有關連,檢調將深入追查。
悠活多位股東在民國78年至85年間,就陸續收購恆春鎮萬里桐聚落30多筆土地。根據《聯合報》報導,知情人是指出,業者花了5年時間興建硬體設施,並在16年前用「集合式住宅」名義,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建照,2年後開始經營旅館。
該名人士爆料,核照權雖然在縣府手上,但墾管處依法得參與會勘、會審,過程中曾發生一名承辦人員,認爲該案適用83年訂定的環評法,即便是集合住宅也得通過環評,因此堅持不肯蓋章,沒想到後來就被調職了,而悠活也順利取得執照。
這名人士進一步指出,在覈照前後,墾管處至少就有4名7職等以上的公務員,「擁有」悠活會員證,由於該證分28萬和38萬兩種,同時還可以轉讓,被視爲有價證券,因此一度引發議論,但當事者都說是自費購買。
對此,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表示,檢方已分案調查此案,如有不法將偵辦到底。另外,業者今天也發表聲明澄清,悠活渡假村土地編定爲「鄉村建築用地」,並於85年取得各區建照,88年完工後拿到使用執照,至於環評法的「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則是89年11月1日才做出規定,因此建案一切均合乎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