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遭爆提離婚汪小菲! 密友揭「8年婚姻危機」:他們吵不停

報導大S爲錢鬧翻婚姻觸礁 汪小菲要求道歉、提告

S酒店就第127期《 鏡週刊》的不實報導聲明

鏡週刊」網站民國108年3月6日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系列內容報導;甚至於同日出刊的第127期雜誌也在封面及第8頁起以不實的標題「爲S Hotel吵翻天…」等內容報導。爲此,汪小菲先生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代爲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後,以澄清事實

一、「S HOTEL」今年營運成長率相較於去年已達10%以上,深受客人之支持與喜愛,且去年財務也有盈餘。「鏡週刊」所稱「尋找金主接手或增資」、「S HOTEL經營吃力云云,完全是無中生有,與事實不符。

二、「S HOTEL」也請來國際知名設計師菲力普.史塔克(PHILIPPE STARCK )設計,「S餐廳口碑良好,更廣受消費者好評,誠不容媒體一再以不實造謠。

三、至於「鏡週刊」所謂「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云云,更是無中生有。

四、由於「鏡週刊」網站竟於民國108年3月6日刊登文字或第127期雜誌內容,仍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及內容報導散佈不實內容,已嚴重損害到汪小菲先生之名譽權信用及「S HOTEL」商譽。在此,汪小菲先生特要求「鏡週刊」務必立刻下架已刊登的網路報導及回收已出刊的第127期雜誌,並發表澄清及道歉聲明;也希望所有媒體或人士切勿受該不實言論誤導,致再次輾轉散佈。

五、「鏡週刊」上開不實報導業已涉嫌《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同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爲等,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聲明人:汪小菲    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3月6 日

圖、文/鏡週刊

無論實境秀或者微博,大S與汪小菲都公開恩愛,不過本刊接獲他們身邊友人透露,近幾個月來夫妻私下爲錢吵得很兇,日前更爆發婚姻危機。

2月20日,汪小菲在微博曬出7年前他和大S與爸爸的合照,並寫道:「原諒我倆不能回北京和您慶生,今天搬家都快殘廢了,下週補上。」雖然看似父子深情加上鶼鰈情深,但卻無意中透露了近期「搬家」一事

接着3月3日的下午7點左右,汪小菲的車回到臺北信義區的豪宅「臺北信義」,直到晚間11點,他獨自走出住家,雙手插着口袋而且若有所思,面無表情的他看來心事重重。

一個人的汪小菲走到深夜的便利商店,進去後先是拿了個購物籃,然後站在貨架後方進行採買,買到一半還叫了店員過去,忙了一陣他才走去結帳,最後提着一袋生活用品、緩步走回「臺北信義」,全程約莫20分鐘左右。

搬家搬到快「殘廢」的汪小菲,身邊友人透露,其實最近他跟大S的婚姻才過8年,夫妻倆就爲了錢的問題,吵個不停,危機一觸即發。根據親近的友人透露,夫妻2人多次爲錢起爭執,一氣起來大S甚至動了離婚念頭,而且S媽也站她那邊,希望女兒跟汪小菲的財務各自獨立。

由於小S之前曾經脫口爆料,大S跟汪小菲吵架,常動不動就鬧到說要離婚,夫妻2人也因到底定居北京還是臺北,意見常有分歧,汪小菲的事業重心多在對岸,大S的家庭牽絆則在臺北;之前汪小菲就曾坦承,他們常爲「要不要回北京」口角,後來是他爲了兒女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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