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商工支票給薪全臺首見 私校工會:應依法裁罰

私校工會表示,近日接獲教師投訴,大慶商工自109年5月起按招生績效開立1至3個月不等票期之支票給付教職員薪資。大慶商工前年舉辦動物派對嘉年華活動。(本報資料照)

私校工會表示,近日接獲教師投訴,大慶商工自109年5月起按招生績效開立1至3個月不等票期之支票給付教職員薪資,今年1月開始又變本加厲,改開立4個月票期支票支付薪資,且學校既不通知、也不主動交付支票給教職員,有些教職員已3個月沒領到薪水,生計發生困難。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大慶商工以招生績效並開支票方式給付薪資是全臺首見,但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第6條規定:「教師之薪給以月計之,並應按月給付」,大慶商工以非即期支票給付薪資恐已違反法令,教育部國教署應派員瞭解並督導限期改善,否則應依法裁罰,以儆效尤。

尤榮輝提到,少子化衝擊私立高職特別嚴重,尤其高職比普通高中需要更多經費投資器材與設備,目前大部分私立高職財務收入已無法反映辦學成本,呼籲教育部應正視問題的嚴重性,檢討現行學費政策並相對課責董事會,不能放任私立高職自生自滅,影響技職人才培育。

尤榮輝呼籲,教育部也應比照大專,公開各公私立高中的校務及財務資訊,讓考生及家長參考,以免考生誤入辦學不佳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