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面建立河長制 村級河長達76萬多名
▲圖爲漁政執法船在長江巡航 。(圖/翻攝自中新網)大陸中心/綜合報導大陸水利部長鄂竟平17日在發佈會上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全面建立河長制,提前半年完成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事實上在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室就已經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明確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全面建立河長制。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佈會上講述,「提前完成全面建立河長制充分說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河長制是完全正確的,這個決定符合中國江河的實際情況,得到了廣大民衆的擁護,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落實中央的決定,態度堅決、行動務實高效」。
▲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佈會,圖中爲水利部長鄂竟平。(圖/翻攝自大陸水利部)
《意見》強調,河長制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初步形成,已實現河長「有名」,具體執行如下:一是組織體系全面建立,百萬河長上榜,全國31個省、區、市所有江河的河長都明確到位,截至目前,一共明確了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0多萬名,其中省級領導擔任河長的有402人,59位省級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河長,29個省份還將河長體系延伸至村,設立村級河長76萬多名,打通了河長制「最後一公里」。二是配套制度全部出臺,規矩機制上線。各地按照《意見》精神和水利部有關要求,建立了河長會議制度、資訊共用制度、資訊報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覈問責與激勵制度、驗收制度等6項制度,還結合本地實際出臺了河長巡河、工作督辦等配套制度,形成黨政負責、水利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河長制順利運行。三是各級河長開始履職,黨政領導上崗,各級河長巡河調研,掌握河湖的基本情況。截至目前,各省級河長已巡河巡湖926人次,市、縣、鄉級河長巡河巡湖210多萬人次,針對河湖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河長組織開展了河湖整治,水利部部署了入河排污口、岸線保護、非法採砂、固體廢物排查、垃圾清除等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目前一些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河湖面貌明顯改善。四是社會共治正在形成,羣衆好評不斷上升。各地在健全河長體系的同時,廣泛發動社會公衆,涌現出一大批「鄉賢河長」、「黨員河長」、「記者河長」等民間河長,「河小青」、「河小禹」等巡河護河志願服務隊,通過實施河長制,很多河湖實現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變,推動解決了一批河湖管理保護難題,河湖狀況逐步好轉。
鄂竟平也說明,「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確實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河湖存在的突出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絕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