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消費亂象 北京擬設預付卡7天冷靜期
爲打擊消費亂象,北京擬設新規定,要求預付卡設置7天冷靜期。(示意圖,shutterstock)
很多大陸消費者都遭遇過包含在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美容美髮、洗車等行業中,單用途預付卡經營活動中的「霸王條款」,像是不按承諾提供服務、關門閉店退費難等問題。近日由北京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消費者在簽署合約次日起的7日內,尚未使用單用途預付卡兌付商品或服務的,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合約,經營者應一次性按原管道退還全部預付費用。
根據大陸央廣網引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徵求意見稿中有多個值得關注的亮點,第一是7日以內未用卡要無條件全部退費,這實際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的後悔權的延伸。
第二是如果合約出現霸王條款,要引進行政處罰,罰款3萬元人民幣;第三是如果經營者跑路,必須一次性返還餘額等。
實際上,除了北京,《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已經於4月1日正式施行,安徽、上海等多地也都在積極研究相關政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此前單用途卡經營活動中亂象頻發,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帶來損害,此類條例的陸續實施將會賦予經營者更多的法律義務,減少鑽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