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倉久和「惡食材」最高罰2億 檢舉人可拿一半當獎金
▲臺北市衛生局稽查大倉久和,發現未標示有效日期的海鮮食材。(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知名飯店大倉久和爆出去年9月使用過期蝦、發黴芋等問題產品,臺北市衛生局今(14)日接獲檢舉前往現場稽查,發現6項衛生缺失,已要求業者於16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最高可罰2億元。衛生局也同步追查使用過期產品是否屬實,若證實違規,最高亦可開罰2億元,最後將按罰鍰實收數,最高核發50%給檢舉人當獎金。
大倉久和飯店的6項缺失分別爲「作業區內冰箱風扇、外圍及內部不潔」、「烤箱上方食材暴露」、「冷藏庫內食材放置地面」、「冷藏冷凍庫有8項海鮮等食材未標示有效日期」、「菜刀消毒櫃內有蟑螂出沒」、「烹調區上方燈罩不潔」。
▲蟑螂病媒出沒。
食藥處長王明理表示,已令業者在2天內完成改善,屆期不改者,將可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不過,念在其爲初犯,可能只會開罰6萬元。
至於遭檢舉使用過期產品一事,王明理表示,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或添加物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爲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同樣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材置於地面。
雖然民衆檢舉的是去年9至11月的事,但王明理表示,「我們的法對過期食品抓得很嚴」,衛生局已向檢舉民衆取得舉證資料,並調閱該區間的進出貨資料及報廢資料,釐清是否使用過期食材,若違規屬實,將另行處分,並將實收罰鍰對半分給檢舉人。臺北市消保處也會令業者針對該區間的消費者提出消費補償方案。
大倉久和飯店爲日本大倉飯店集團Prestige系列超五星級飯店,但助理廚師向飯店高層檢舉使用過期蝦、發黴芋頭等問題食材後,消息不但被「河蟹」更遭解職。對此,臺北市議員王威中痛批,大倉久和飯店餐廳動輒千元起跳,但卻使用問題食材,根本是踐踏消費者的信任。
▼「大倉久和」飯店爆用過期食材,前員工:檢舉遭解職。(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