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新冠藥物疫苗試劑!指揮中心建置「技術支援平臺」加強國內研發量能

▲0424指揮中心記者會。(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迫切需要相關治療、檢測技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爲加速推動並鏈結預防、診斷、治療、追蹤等醫護產品之研發,指揮中心已建置「新型冠狀病毒篩檢及分析技術支援平臺」,整合國內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Biosafety level-3 laboratory,簡稱BSL-3實驗室)專業能量,提供病毒液測試、仿檢體測試、檢體測試、病毒融斑抑制實驗等服務

指揮中心指出,本平臺邀請學、研、醫單位之感染症及臨牀檢驗專家組成跨機構諮詢委員會,各界研發所需檢體應用,可透過本平臺下載申請書,並於線上登錄提出申請後,由檢驗、疫苗藥物三個專責小組進行技術評估,通過評估後,將由諮詢委員會審議,排定支援檢測驗證的順序及執行場所,取得第一線臨牀檢體與服務,加速後續產品或技術的研發進程。截至4月20日,本平臺已接獲19件申請案,涵蓋了檢驗試劑、疫苗、藥物等,並持續業界詢問各項細節

此外,指揮中心協同經濟部於4月10日舉辦「新冠病毒檢驗醫療器材研發產品驗證徵案說明會」,向各企業與研發機構介紹本平臺,當天會議有100多位業界人士透過蒞臨現場視訊會議方式參與討論,說明會各項資料已公佈於平臺網站上(網址: https://covid19platform.nhri.edu.tw/ ),供各界自行下載參閱;如有相關疑問,也可以電子郵件洽詢:COVID19platform@nhri.edu.tw。

指揮中心表示,針對國內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研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疫情初期已成立專案團隊,積極研訂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參考文件,並公開文件與諮詢專線,主動輔導國內指標性研發團隊,在指揮中心一級開設後,也將該專案團隊納入,協助相關申請案審查。另我國訂有藥事法第48-2條第1項第2款及特定藥物專案覈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4條相關規定,可供廠商依循提出緊急公共衛生需求之醫療器材專案製造申請,此機制類似於美國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機制,以科學合理防疫需求爲原則,加速國內研發且具有一定品質效能的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