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轉耗時弊端 定義AI、IOT專利審查

智慧財產局訂電腦軟體發明審查基準,增列醫療AI診斷專利。圖爲工研院「自助式輔助眼底攝影技術」以AI人工智慧自動識別眼底病況。(工研院提供)

隨着AI人工智慧與物聯網(IOT)領域蓬勃發展,相關軟體專利申請愈來愈多,但由於缺乏發明進步性定義範例,每案件往往超過平均專利申請14個月時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近日修正《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將AI與IOT定義與範例納入,以利縮短新案件審查時間,預計6到7月正式公告

新修訂的《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針對AI與IOT訂有「神經認知功能評估系統」、「無人自動駕駛車輛調度系統方法」、「商品銷售預測電腦程式產品」、「無人商店管理系統」、「車流估算系統」等訂有20個最新範例,可供業者與專利官審酌。

智慧局副局長廖承威表示,有考慮過就AI與IOT另訂專案基準,但因兩者是透過特殊演算法本質上仍是電腦運算國外也在觀察,因此只先在電腦軟體基準中增訂。

AI發明專利審查比較複雜,因其利用數學模型描述生物神經元,這種神經網路的運算模型演算愈來愈普及時,到底每案件有沒有特殊性,是否該給予專利保護,是最大問題

廖承威說,新的基準迴歸到「進步性」定義,並舉出多項範例,明確定義發明有無創新,給予進步性比對指引,如此可以加快專利審查官判斷,也有利發明人申請前判斷。

一般專利審查案件約需14個月,廖承威表示,過往AI與IOT專利申請,在判斷是否符合進步性發明,沒有範本指引與明確定義下,申請人跟審查機關之間來回文件補充說明恐會耗時過久,新的基準出來,可望將其拉回到平均審查時間。

新基準也明確定義醫療類AI專利,須排除人類動物的診斷、治療方法,這些是不能給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