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與惡》看媒體殺人 VS. 鄉民的正義:是誰未審先判?
《我們與惡的距離》以無差別殺人案爲背景,多線主角分別從加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去談事件發生後,難以隨時間淡去的無窮傷害。而在幾條主線中,明顯走在最前面的,除了加害者和受害者家屬的家庭線以外,就是女主角宋喬安的新聞臺線,由此切入一個談犯罪與傷害的劇本,呂蒔媛編劇下筆的原因,自然不會只是巧合。
事實上,在現代科技社會,要談犯罪、懲罰、傷害,媒體是一個跨不過的中介。畢竟幾乎所有與犯罪相關的訊息,都是以極高速、極密集的方式,透過媒體的報導與審視來傳達給閱聽衆,然後再引發各種羣衆情緒(其中最常見的,可能就是羣衆暴力乃至網路霸凌)。
任何一件社會案件都少不了媒體的推波助瀾與道德判斷。現代媒體的斷章取義和「製造」情緒也有着豐富的先例,導致閱聽衆有一定的不信任感,甚至有時候網路言論的「風向」也未必會跟着媒體同方向起舞。但只要面對重大犯罪事件,媒體想殺的人和鄉民的正義,卻往往能夠達到極高的同步率,以「未審先判」的方式對於在報導中的可能嫌犯加以批判,即使中間出現反駁的聲音,也會被視爲狡辯或包庇,除非最後罪證確鑿該人確非「兇手」,中間的惡意攻擊都難以停歇。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透過宋喬安與品味新聞臺,我們看到電視新聞搶收視時的媒體自律有多脆弱,從電視臺乃至閱聽衆,如何透過簡化的新聞做出非黑即白的認定,然後一起不分青紅皁白地開始惡意攻訐「壞人」。
《我們與惡的距離》走到中段,李大芝的身分曝光後,對宋喬安和新聞臺激動控訴「你們殺的人不比我哥少!」,正因爲身爲「壞人」家屬的她,站在第一線承受了新聞和社會情緒產生的羣衆暴力與網路霸凌。而當我們爲李大芝心疼的同時,對於她的控訴不但可以理解,恐怕也難以否認,自己可能也曾有意或無意地成爲暴力團的成員。
如果說「未審先判」的現象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出現,可能可以解釋爲我們的恐懼讓我們想趕快找到一個代罪羊,然後想着懲罰犯人、怪罪犯人、隔離犯人就可以最快地解決問題、恢復秩序。
但顯然羣衆暴力並沒有這麼簡單,隨着自媒體的普及,和網路科技的傳播特質,更多的時候任何一個擁有話語權的聲音,或是一個足以引起人興趣或好奇的故事,都有可能引發極驚人的蝴蝶效應或「風向」,導致暴力直接被導向某個事件或某個人,進而「殺人」。就像李大芝儘管未曾犯罪,但關於她的事被媒體再次報導放大後,就再度成爲席捲她生活的風暴。
如果說當年羅蘭夫人面對恐怖統治時慨嘆「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今日面對媒體與羣衆間密不可分的暴力煽動,想必大家需要謹記的是「正義、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當你我再次藏身在以正義爲名的羣衆中發聲時,也許可以多想個幾分鐘,想想自己是不是爲了正義,還是爲了自己的情緒渲泄,而回歸到被指責的對象所做的事,因此受到這樣程度的責難,究竟是否合理?
公共電視、CATCHPLAY與HBO Asia共同推出、大慕影藝製作的2019年旗艦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將於每週日晚9點於公視、HBO HD頻道及Catchplay on Demand首播,線上觀看於Catchplay on Demand。
※文字:Maple | 編輯:faith.su | 來源:大慕影音、公視、結果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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