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范冰冰到鄭爽 偷稅門引熱議
2018年范冰冰(左)因涉嫌逃稅被重罰8.8億人民幣(約臺幣40億元),同一年大陸導演馮小剛(右)也做出不少收入分配的調整。圖爲兩人2016年出席金馬獎頒獎典禮。(新華社)
陸演員鄭爽先是爆發代孕生子風波,又遭指控逃稅,恐面臨重罰。(中新社)
大陸女星范冰冰2018年遭查稅重罰8.8億人民幣(下同,約合臺幣40億元),大陸官方大查稅風波未止,今年初才因代孕棄子引發爭議的大陸女藝人鄭爽,遭爆料涉嫌簽訂「陰陽合約」,相關部門現正進行調查,其拍攝《新倩女幽魂》酬勞高達1.6億(約臺幣6.8億),平均一天賺208萬,天價的酬勞利用「陰陽合約」逃稅,目前大陸官方已介入調查。
從2018年范冰冰遭查稅重罰8.8億,引發影視圈「稅務大地震」,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款,國家廣電總局近年屢次升級「限薪令」,大陸官方持續大力查稅,引爆空殼公司大撤退,其中最嚴重的是位在大陸新疆伊梨的霍爾果斯經濟特區內,因2010年霍爾果斯被確立爲大陸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隨後頒佈「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吸引大批企業涌入。不過,自2018年范冰冰事件爆發後,其中在2018年8月28日一天,就有包括知名的導演馮小剛等人註銷在霍爾果斯設立的公司。這一波的查稅風暴中,不止是空殼公司大撤退,大陸23家影視上市公司股價更大暴跌,跌幅最大的文投控股,跌幅爲76.66%,另有7家跌幅超過40%。
今年初因代孕棄子引發爭議的鄭爽,日前遭前男友張恆近爆料,鄭爽2019年接拍影視劇《只問今生戀滄溟》(原《新倩女幽魂》)時,原本拍攝77天,片酬爲1.5億元,之後鄭爽及家人嫌片酬低,要求漲到1.8億元,最後談攏的片酬爲1.6億元,算下來大約每天208萬,並提到,鄭爽簽訂的「陽合約」約定片酬4800萬元,讓鄭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約藝人的身分逃避個人所得稅;「陰合約」約定乙方向鄭爽母親劉豔實控公司增資1.12億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大陸社科院國際法所副研究員何晶晶建議,稅務部門、廣電管理部門應當針對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開展常態化的抽查、調查,發現涉嫌違規的,應嚴厲查處,並考慮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