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襲警罪案件!
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襲警罪案件,被告人劉某以襲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基本案情:某日,慈利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嚴某的報警稱其受到被告人劉某的威脅。接警後,身着制服的民警劉某某、輔警餘某某等人駕駛警車來到劉某的住處找到了劉某,對其表明警察身份後,要求劉某到派出所配合調查。劉某突然從臥室牀頭旁的桌上抽出一把殺豬刀朝民輔警揮舞,致劉某某、餘某某多處受傷。二人受傷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其中,餘某某因創傷性休克、左側前胸壁皮膚裂傷深達肌層,經急診科搶救後轉入神經外科重症監護室。後經鑑定機構鑑定,二人的傷情分別構成輕傷二級、輕微傷。
法院審理:慈利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持管制刀具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輔警,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被告人劉某的行爲已構成襲警罪,應從重處罰。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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