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法院審結一起高空拋物刑事案件

每日甘肅網訊 近日,甘谷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並當庭宣判,以高空拋物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馬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這是自2021年高空拋物罪入刑以來,甘谷縣首例高空拋物刑事案件。2024年6月8日凌晨5時許,被告人馬某在位於甘谷縣南濱河路某小區1號樓22樓的家中,由於醉酒後與妻子爭吵,情緒失控,將放在家中臥室飄窗上用來鍛鍊身體的槓鈴從窗戶扔下,導致業主停放在樓下的白色豐田轎車後擋風玻璃及車尾部嚴重損壞。甘谷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馬某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高空拋物罪。被告人馬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與被害人達成了賠償協議,積極履行了賠償義務,取得被害人諒解。結合被告人馬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被告人馬某當庭表示服判息訴,判決現已生效。高空拋物現象被喻爲“懸在城市上空的痛”。據專業實驗測算,一枚重30克的雞蛋從18樓拋下能砸破人的頭骨,而從25樓拋下,衝擊力足以致人死亡。在此提醒廣大羣衆,“頭頂”大事,關乎生命,大家要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及肇事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以案爲鑑,增強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共同維護“頭頂上的安全”。(甘谷縣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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