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女孩患病4年不能上學:我可以生病,但爸爸不能生病

#父親患病4年女兒治病遭歧視#【#女孩患病四年未治好安慰父親#初一女孩患病4年不能上學:我可以生病,但爸爸不能生病】2021年是才志勇帶女兒看病的第四年,才志勇是遼寧盤錦人,四年前13歲的女兒才某琪被確診骨肉瘤,爲此他從北京辭掉工作帶女兒治病。四年間他曾遭遇騙局,也曾多次因沒錢接受更好的治療被歧視。

期間女兒多次問他:“爸爸,我能好嗎?”他知道女兒想去上學,女兒還有很多願望,但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數不清的跑醫院經歷

2017年,才志勇的女兒13歲,正在上初一。一天女兒右側臉腫起來了,他沒在意,以爲是牙腫了,可打了一個星期消炎針也沒見好轉,疼痛也沒有止息。

才志勇告訴正觀新聞記者,後來他們去了當地的附屬醫院,拍片子醫生告訴他是骨肉瘤,情況不太好,位置長得特殊,建議他們去北京看看。

此後他帶着女兒才某琪開始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奔波,“患病位置在臉上,醫生把才某琪右下頜骨切除,在腿上取的骨頭貼到臉上,兩年後病情復發到眼眶位置,又切除了骨頭和肉,在腿上取了肉填充進去”,才志勇告訴正觀新聞記者,骨肉瘤如果不及時切除控制就會擴散,目前女兒已經經歷了多次切除手術,正在進行藥物控制。

“手術做了三次,化療做了10次,放療做了24次”,提起女兒這些年的經歷,才志勇忍不住地心疼,“化療很疼,剛開始都疼哭了,頭髮都掉完了”。

爲了治病,才志勇已經數不清帶着女兒跑了多少趟醫院,但他知道女兒才17歲,她還想好好活着。

因沒錢治病被嫌棄

可治病需要錢。才志勇今年41歲,女兒患病前他在北京送桶裝水,包吃住,一個月3500元,還做過幾天保安。

女兒患病後他就把工作辭了,回老家專心陪女兒看病,“我媽媽今年66歲了,進醫院也找不到路”。四年間,治病總共花費了40萬左右,現在還欠別人11萬。

才志勇有個外號叫“牀單哥”,之前爲了湊手術費他就賣起了牀上用品,被媒體報道後他就有了這個稱號。“當時很多好心人捐款”,可比起鉅額治療費用,捐的錢遠遠不夠

才志勇說,面對鏡頭,村子裡有人說要幫自己籌錢,但離開了鏡頭之後那個人就不再管了。後來爲了帶女兒治病,牀單也不賣了,“沒有時間”。

才志勇說,因爲沒錢,他遭受過很多歧視。因爲不顧護士極力推薦選擇了價格低的針,被埋怨“沒錢來這兒治什麼病”,之後護士故意把本應紮在女兒胳膊上方的輸液針紮在了胳膊下方,“這樣胳膊不好回彎“;因爲自己沒有購買正規醫院的醫生推薦的價格昂貴的藥,從而被拉黑。

“如果不是有女兒的話我就投訴了,必須跟他們較勁“,但是因爲女兒還需要治病,才志勇不敢投訴,害怕下次來治病的時候被別人記恨。

“活着太累了”

對於女兒,才志勇一直都懷有歉意,17年前,因爲一些問題他和妻子選擇離婚,沒能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女兒患病後,他的歉意也越來越深。

才志勇知道女兒有很多願望,治好病回學校上學、開個點心店…… 可對於女兒的願望,才志勇無法回答。

才志勇說,女兒之前的成績還挺好的,他也想讓女兒繼續回去讀書,可如今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跟女兒說,“只能說如果有一天她的病治好的話,她想做什麼我盡力滿足吧”。

提及此才志勇只能嘆了口氣,“但是有治好的病例”,才志勇說女兒患病後他加了很多這樣的病友羣,裡面有一個人患病8年後治好了,這是他的希望。

治病四年,做的各種片子能夠裝滿兩個拉桿箱,才志勇始終沒想過放棄。

爲了治病,女兒的右側眼睛閉不上了,臉部已經變形,身上針眼更是數不清,腿上的刀口從上到下很長。

才志勇說,化療一個療程3萬,放療也差不多,但是目前他已經無力支付,只能靠藥物控制,要想完全治好,還需要30萬。可30萬從哪裡來呢?他不知道。

“家裡面只剩下一座老房子了,也快保不住了,還要還債。”

受病情之困的不止才志勇,還有他的女兒才某琪。才志勇說,剛開始兩年還好,但最近一年他能明顯感受到女兒的無助和壓力,“她經常會偷偷哭,跟我說活着好累啊”。

活着好累,但還要活下去,才志勇說,雖然女兒因爲生病受盡苦頭,可她還是會極力安慰父親和奶奶“你們不能生病,都生病在我身上”。(正觀記者 韓玉

延伸閱讀:

丈夫爲離家20年妻子治病傾盡家財還盜竊!上海檢察官作了一個決定…

卡車司機宗某在上海某物流公司上班,

50出頭的他,

平時生活非常節約,

一年四季只有夏天才捨得租房子

其他時間

都睡在卡車上小小的駕駛室裡。

網絡配圖)

宗某上有87歲的老母親

下有25歲多重殘疾、

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兒

家庭的重擔讓宗某的生活困頓不堪。

所幸的是,他的駕駛技術不錯,

每個月能賺6000多元,

基本能維持母親和女兒的日常開銷。

看到這坊友們可能就有疑問了?

宗某的妻子,也就是孩子的母親呢?

原來,宗某的女兒年幼時因病致殘,

妻子照顧了女兒一段時間後,

覺得生活無望,

便在女兒5歲那年一走了之......

這一走就是20年。

期間她沒有盡到作爲妻子和母親的責任,

一家老小全靠宗某一個人支撐。

然而讓宗某沒想到的是,

突然有一天,妻子回來了……

原來,妻子得了癌症,需要一大筆費用治病,這纔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和這個曾經的家。有情有義的宗某二話不說,拿出自己所有存款,又四處向親朋好友借了10幾萬元,給自己的妻子治病。

(網絡配圖)

但是情義歸情義,宗某竟然做出了觸犯刑法犯罪行爲。

(網絡配圖)

“2020年12月,宗某多次至奉賢區某超市,趁四周無人之際,盜竊超市內的牙刷牙膏沐浴露洗髮水日常用品,並轉賣給路人牟利

超市老闆在盤點貨物時,發現超市內物品被盜,通過檢查超市內的監控,發現每次都是同一個人來超市內盜竊,此人每次都穿的是一模一樣的衣服,這個人就是宗某。

據宗某供述,他只有這一件衣服,每次盜竊時就把偷來的東西藏在衣服裡帶出超市。

犯罪嫌疑人宗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其行爲已觸犯刑法,涉嫌盜竊罪。”

承辦檢察官在多次走訪宗某身邊同事以及租房時的房東後發現,在工作作風、爲人處世上,大家對宗某一致好評。

考慮到宗某四次進入超市盜竊財物總金額不滿2000元,犯罪情節較輕微,主觀惡性較小,且其爲初犯,並已經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獲得了被害人諒解。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2月26日,奉賢區人民檢察院擬決定對宗某相對不起訴。

2021年3月2日,奉賢檢察院出具社會調查委託函,對宗某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在社區內的一貫表現、社區矯正條件、居住地村委會的意見等進行社會調查。

2021年4月1日,奉賢區人民檢察院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來院舉行了關於這起案件的聽證會。宗某在聽證會的現場悔不當初。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後,人民監督員認爲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盜竊案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調查的材料相當充實,最終支持對宗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2021年5月10日,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對宗某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的決定體現了法律的溫度

也願宗某吸取教訓

再困難也不能觸及法律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