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僧「藉神佛」控女殿主有姦情!大型法會逼下跪20分鐘:妳是狐狸精
▲林姓僧人因懷疑黃姓女殿主與某道場負責人有姦情,竟於法會中逼下跪公審她。(法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昆福翻攝)
林姓出家僧人因懷疑黃姓女殿主與某道場盧姓負責人有姦情,竟趁臺灣道教門派聯合總會舉辦法會的時候,以神佛之名逼黃女在會場中罰跪,同時還拿麥克風直接宣揚她與盧男的關係,公開說他們是豬哥精跟狐狸精。黃女覺得自己無故受辱,氣的向林僧提告。林僧最後被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法號「本修」的林性僧人,因在通訊軟體羣組看到黃姓女殿主與盧姓道場負責人互摸鼻子的照片,認爲2人有姦情,爲了提醒黃女緊守婦道,林僧先是要求黃女在「人壇」及「中壇」前罰跪,告誡她「女人要愛惜自己的貞操,就如同愛惜自己的羽毛,懺悔得清淨,清淨得安樂」,隔日更於公開的法會場上拿麥克風直接宣揚2人男女關係,說盧男是豬哥精、黃女是狐狸精。
黃女自認與盧男並無姦情,但因擔心若不從將會影響法會順利進行,只好乖乖照做,下跪時間長達20多分鐘,事後她自覺受辱,人格也遭貶損,決定向林男提告強制罪。
彰化地院審理時,林僧辯稱是黃女認爲自己行爲不檢點纔去跪,他並沒有叫黃女下跪,但法官勘驗相關證人的證詞後,認爲林僧揚言公開黃女姦情,脅迫她在公開場合下跪,除妨害黃女自由外,也對她人格有所貶損,身心影響甚鉅,審酌林僧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耗費龐大司法資源,行爲實在該罰,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