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宇宙人-當諾貝爾文學獎 搭上《陰屍路》

左起,一般書籍開本視覺文學合訂本(Trade Paper Back)及comic的一般規格。(鄭衍偉攝)

D&Q創意總監Tom Delvin。(鄭衍偉攝)

D&Q直營書店,左半部皆爲視覺文學,右半則是小說與非小說,包含帕慕克艾可、溫德斯等人的影像書寫。(鄭衍偉攝)

總部位於加拿大蒙特婁的Drawn & Quarterly,可說是當今英語世界最重要的視覺文學(graphic novel)專業出版社之一,筆者心儀已久。同樣出身魁北克,以幽默短篇進行旅行書寫的國際大家居‧得立勒,創作過從深圳、緬甸到耶路撒冷的現場紀實,都是由D&Q出版。而臺灣讀者熟悉的《鬼太郎》作者水木茂,在該公司旗下出版的作品,則多是他個人的成長經驗,側寫童年、二戰或者日本社會變遷。D&Q如同一把鑰匙,雖然不如另一家位於美國西雅圖的傳奇出版社Fantagraphics歷史悠久,但不論之於漫畫、文學還是視覺文學,許多重要的議題都可以在這裡找到答案。

以文學出版社自居

D&Q雖然專業深耕漫畫領域,但一直將自己定位爲品味良好、服務一般讀者的高水準文學出版社。我剛到蒙特婁那天,該公司的直營書店正在舉辦瑪格麗特‧愛特伍與Sheila Heti的作家高峰對談,現場有800人與會。單從這裡,就可以看到他們不是一般刻板印象的「漫畫出版社」。

直營書店有一半區塊是視覺文學(英法並行,因爲魁北克是法語區),另一半是文學作品,小說與非小說類都有,包含佩蒂‧史密斯《只是孩子》(新經典)、溫德斯《一次》(田園城市),或者近日推出簡體版的《債:第一個五千年》等。藝術區包含設計、時尚、刺青等選書,並有艾可和帕慕克的有趣收藏散文計劃。生活區有《Kinfolk》和《Apartamento》等走質感路線的國際生活風格設計雜誌。看得出來,整間店和一般想像的「漫畫店」完全不同,而這正展現了身爲視覺文學專業出版社的視野和企圖。

創辦人歐利維洛斯(Chris Oliveros)於1989年創辦D&Q時,年僅22歲。出版社名稱的由來,是因爲歐利維洛斯受到美國漫畫新浪潮重要刊物《RAW》的影響,希望邀請國際作者一同經營一本給大人閱讀的視覺文學季刊,因此命名爲「季畫」(Drawn & Quarterly)

初期發展並不順利

放眼全球漫畫出版界,法語區、北美和日本各有各的商業漫畫傳統,同時造就出自己獨特的書籍內容格式。法語區的漫畫稱之爲bande dessinee,簡稱BD,通常44~48頁,採全綵印刷、仿如繪本圖畫書的精裝大開本。日本有兩個系統,戰後物資匱乏,日本娛樂出版發展出拼湊合輯、粗糙成書的「赤本」,以及賣給書籍出租店專供租用的「貸本」。商業主流直到70年代才建立起當今的漫畫單行本概念,在此之前一般雜誌連載並不會集結成冊。

至於北美的comic,則大多用紙不佳,採輕薄、讀完可丟棄的雜誌規格,通常30頁。由於書籍格式的特性,北美的comic大都在書報攤販售,一般書店完全不會進貨。若是集結,也多半是4、5本comic集結成冊的合訂本(Trade Paper Back)規格。在「視覺文學」這種長得像文學小說,厚度、裝幀格式都比照一般書籍的規格普及之前,北美書市並沒有漫畫「書」的概念。

D&Q季刊初期發展並不順利,90年代的北美漫畫出版市場並沒有想像中多元。美國和加拿大漫畫發行商只有一家Diamond獨大,書店和漫畫店對視覺文學也興趣缺缺。在只能依靠發行商的狀況下,D&Q不得不折衷以傳統的comic格式出版,內容則全非主流的英雄作品,而是當代視覺文學作者一字排開:包括Julie Doucet、Chester Brown、Seth等,之後纔將這些作品集結成視覺文學。Jason Lute野心雄雄的歷史鉅作《柏林》(Berlin)系列,與經常替《紐約客》繪製封面的Adrian Tomine的《視神經》(Optic Nerve)系列,至今都還是以comic格式先出版,再集結成冊。

2003年,佩姬伯恩斯(Peggy Burns)和德爾溫(Tom Delvin)這對夫妻先後加入D&Q,連同歐利維洛斯,整間出版社只有3名員工。伯恩斯原本在美國兩大漫畫出版集團之一DC和長壽幽默刊物《MAD Magazine》工作,德爾溫則是在波士頓經營獨立漫畫出版社Highwater Books。伯恩斯替D&Q找到麥克米蘭集團旗下的重要文學出版社Farrar, Straus and Giroux協助發行之後,不僅爭取到更多曝光,也吸引了文學界的注目。

D&Q公司目前有7名員工,規模不大,一年的新書出版量大約廿餘種,原創自制書約佔75%。起初以加拿大作者爲主,之後逐步網羅與翻譯世界各地的作者。該公司譯介的日本作品大多都不曾在華文世界出版,譬如辰巳嘉裕、水木茂、鈴木翁二等日本漫畫新浪潮出身、文藝感強烈的作者。雖然沒有百萬暢銷書,但是D&Q的暢銷作品都可以賣到10~30萬冊。

視覺文學成爲閱讀主流

如今許多漫畫出版社使用「視覺文學」一詞,是將它當成廣義的成人漫畫。然而觀察D&Q的出版品,卻發現完全沒有超人、警匪、奇幻等類型作品。可以說狹義的「視覺文學」就如同漫畫界的純文學,完全跳脫類型元素的框架。

既然如此我不禁好奇,視覺文學進入英語世界閱讀主流的轉捩點,究竟是什麼?

對此,德爾溫指出:「嚴肅的漫畫家很早就開始創作視覺文學了。」自從Spiegelman的《鼠族》在1986年以漫畫/視覺文學之姿奪下普立茲獎之後,主流英雄漫畫界也出現《守護者》、《黑暗騎士》等叫好叫座的作品進入媒體和藝文書評視野。其後,開始有大量出版社和純文學出版社加入視覺文學的行列。2000年克里斯‧衛爾推出《吉米‧科瑞根》(時報),緊接着2003年莎塔碧的《我在伊朗長大》(香港三聯)翻譯爲英文,然後2006出現艾利森貝克德爾的《歡樂之家》(木馬),都在北美叫好又叫座,開始引發風潮。

雖然德爾溫感嘆:「主流出版社和通路採購都是跟隨熱潮,纔跟着開始投入視覺文學,因爲採購很難被說服,需要具體而成功的銷售數字。」但早在1995年,聲譽卓着的企鵝出版社就已開始媒合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多麗絲‧萊辛和以《陰屍路》紅遍全球的查理‧艾德勒,合作創作視覺文學。而近年來,《紐約時報》雜誌和《Monocle》等世界級英文媒體頻繁邀請視覺文學家合作;英美許多知名大學針對視覺文學開設「漫畫與自傳性書寫」的專門課程;英文字典和大英百科全書也都收錄了「視覺文學」條目。今年9月,《歡樂之家》作者貝克德爾才與許多物理學家、人權律師等共同榮獲麥克阿瑟才華獎(MacArthur Fellows Program),以表揚她開拓的圖像書寫潛力。時代真的變了,視覺文學已正式成爲主流大衆的一種文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