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宇宙人-當恐龍開始看漫畫 自由、社會與視覺文學

英國倫敦重要大型獨立書店Foyles共有5層樓,其中視覺文學區佔滿一整個牆面。(鄭衍偉攝)

紐約時代廣場漫畫重鎮Midtown Comics的日本區,陳列美國版《怪醫黑傑克》(下排是整套黑傑克的書背)。設計大師Peter Mendelsund的裝幀設計廣受好評,看起來十分前衛,完全不像一般刻板印象中的漫畫。(鄭衍偉攝)

吸引大批文化人投入的GARO漫畫雜誌早期封面(取自官網),以及首度以漫畫奪下普立茲獎的《MAUS》(取自維基百科)。

近來最搞笑的新聞之一,大概是《哆啦A夢》被當成兒童不宜的作品,大張旗鼓登上許多新聞版面。霸凌啦,看靜香洗澡啦,大雄的懶散性格啦……,和電視或報刊大剌剌報導藝人走光或者模擬殺人現場比起來,這實在是小case。但是「兒童不宜」這招真的是非常厲害,可以應用在任何自由心證的場合,又可以轉移社會注意力。

半世紀前的思想恐龍

就筆者記憶所及,自2004年底政府打算推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開始,每隔4、5年,臺灣就會重新抓住某個動漫作品批鬥一番。官方與媒體可以這樣聯手炒作老套話題,代表臺灣分級制度失敗。如果分級制有公信力的話,這些討論根本不會出現。過時的法條(譬如集會遊行法)和恐龍法官一樣,都是時代的產物。事實上,美國也曾經歷過恐龍官員的時代,那是出版的侏羅紀。

50年代的美國到處都是恐龍。政治上,麥卡錫利用反共的名義,剷除異己、推行白色恐怖,自由解放被當成威脅社會安定的毒瘤。這股緊繃的氣氛延伸到立法機關,官員聽信保守派心理學家的說法,覺得電視和漫畫毒害青少年影響社會風氣。1954年,「漫畫自律法」(Comic Code Authority)正式推行,此後所有漫畫出版品都必須接受美國漫畫雜誌協會審查,否則不得在市面上流通。這項自律法的內容非常耐人尋味,譬如:規定黑人不得擔任主角,警察在故事中不得被畫爲反派,非正常性行爲(如同性愛)不得出現在漫畫內容當中等等。從同志議題、性自主到政治參與,「兒童不宜」這個標籤,變成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和鞏固國家暴力的工具,進而直接干預言論自由。

藉由漫畫與社會對話

隨着60年代反戰、性別平權、消弭種族歧視等等運動興起,年輕世代開始利用自己熟悉的表現方式衝撞當權主流。漫畫就像搖滾樂,透過年輕人熟悉並喜愛的表現形式,開始和社會對話。既然不能正式出版,英美的漫畫家們把comics改成comiX,自己把自己標上限制級的「X」,進行地下獨立出版,正面挑戰保守價值觀。與此同時,日本也出現相似的運動,反美、反戰還有左翼思潮結合在一起,學運學生高喊標語,一手高舉國際新聞雜誌,一手高舉漫畫刊物。就像電影新浪潮一樣,漫畫就在這時出現自己的新浪潮,開始席捲全世界

戰後嬰兒潮在這股社會變遷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創作者和讀者一起長大,不再想要只是畫騙小孩的囡仔冊,希望透過自己的畫筆和世界對話。另一方面,創作題材也跟着社會關懷的方向一同解放,不再侷限於冒險、愛情與英雄,同時也可以描繪絕望、社會黑暗、複雜人性或者價值衝突。1964年,長井勝一在日本創辦漫畫雜誌《GARO》,吸引安西水丸(插畫家)、系井重裡(廣告創意總監)、鶴見俊輔(當代重要哲學家)、鈴木清順(藝術電影大導)等文化人投入,廣受學運時代支持。美國發展到80年代,漫畫家Art Spiegleman不僅創辦前衛漫畫藝文雜誌《RAW》,更以《Maus》這部動物擬人化作品,描繪父母逃離納粹大屠殺的個人經驗,首度以漫畫奪下普立茲獎。

爲了區隔自己畫的東西和過往以兒童爲主要讀者羣的「漫畫/Comics」不同,東西方漫畫界先後發明「劇畫」、「萬畫」、「Illustories」、「Picto-Fiction」「Sequential Art」等各式各樣的名詞作區隔。如今一般傾向用「動畫」(animation)而非「卡通」(cartoon)來描述影像類的繪製作品,正是爲了擺脫稚氣,包容更廣的藝術概念與表現形式。在發展50年後,「視覺文學」(Graphic Novel)已經成爲一個普遍的專門文類。日本主流出版社雖然沿用「漫畫」統稱,但是吸納漫畫新浪潮之後,直接因應30歲到50歲的目標讀者羣,創辦漫畫雜誌。當日本漫畫作品譯介到西方世界時,西方出版社也都會依據作品的文學藝術性作區隔,把手冢治虫、谷口治郎等人的作品,重新包裝定位成視覺文學。

讀者羣更廣,表現手法更多元

將Graphic Novel翻譯成「視覺文學」有其背景:Graphic這個字強調的是這種文體起源於漫畫的圖像閱讀特色,但是不乏結合攝影、設計與繪畫等多種表現手法,因此我們採用較廣義的「視覺」一詞。臺灣最近出版的《逝者之城手記》(無境),結合漫畫與攝影做報導,呈現埃及的政治社會變遷,就是一個例子。幾年前國際暢銷的《抵岸》(格林)引進臺灣時,通路將其歸類爲繪本圖畫書,但事實上在世界各國,書店、漫畫店與圖書館都將其陳列在視覺文學區

字源學回顧Novel這個字,我們會發現它描述的是17世紀以來的寫實主義散文敘事作品(相對於傳統西方文學史的romance和epic)。堂吉訶德被當成第一部小說,並不是說在堂吉訶德之前沒有這類說故事的散文敘事作品,而是那些作品並非用寫實主義當原則去描述世界。現今的視覺文學包含了大量報導、時事議題、傳記、回憶錄、隨筆、遊記等「非小說」(non-fiction)類型的內容,大大超出了字面意義上的「小說」,因此將其譯爲「文學」較爲恰當。

如今,柏林國際文學節邀請視覺文學作者與會,視覺文學作品《藍色是最溫暖的顏色》(大辣)改編電影奪下坎城金棕櫚大獎;《歡樂之家》(木馬)叫好叫座的改編百老匯歌舞劇,甚至舉辦了學術研討會;而東京世田谷文學館將於明年舉辦漫畫家/視覺文學作者岡崎京子特展……。經歷太陽花學運之後,臺灣或許也應該趕緊拾起空缺的50年,加入演化的行列。至於那些看到漫畫會神經緊張,老愛借題發揮的恐龍,就讓他們滅絕自己去哭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