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男當街狂砍女友26刀 瘋吼「把妳留在還愛我時」判決出爐

曾姓男子追求高中少女不成,竟將她砍成重傷。(民衆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中女拒男子追求,當街遭追砍26刀致斷指頭皮被削掉。(圖/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山區2019年9月發生男子當街砍高中女友案件,22歲曾姓男子不滿15歲女友提分手,甚至掐着她的脖子怒吼「我要把妳留在還愛我的時候」,事後在她返家途中埋伏,持西瓜刀猛砍26刀,即便過程中少女不堪攻擊倒臥血泊中,或是少女姑姑安全帽意圖阻止,曾男都曾未停手。法院二審判決日前出爐。

據判決書指出,22歲曾姓男子於2019年4月間與少女發展男女朋友關係,期間小情侶多次偷嚐禁果,甚至拍下性愛畫面;同年9月2日間,少女向曾男提出分手,但曾男無法接受甚至懷疑對方另結新歡,便掐着她的脖子恐嚇「我要把妳掐死,我也會去死,我要把妳留在還愛我的時候」等語。

同年9月7日晚間,曾男傍晚騎機車前往少女住處守候車廂內預藏西瓜刀。少女返家時,曾男便衝上前理論,少女表示目前只想要讀書,不想和他交往,曾男聽完暴怒腦衝,拿起預藏的西瓜刀朝她猛揮。

過程中少女下意識以手擋刀,導致兩根手指慘被砍斷,最後她不堪承受攻擊便失血過多倒臥血泊,少女的姑姑也在當下朝曾男丟擲安全帽意圖制止卻都失敗,最後是一位正義出面將曾男踹倒在地,他才停下攻擊。警方隨後趕抵現場逮捕曾男,並查扣西瓜刀及手機,並趕緊將少女送醫急救。

少女送醫後一度病危,經搶救後才撿回性命醫院診斷結果,少女頭部深度裂傷、頭骨骨裂、後頸肩背多處深部裂傷、左手第3、4指無法接回、創傷性截肢左第5指及左橈骨開放性骨折血管肌肉神經韌帶傷害。

高雄地院審理期間,曾男不認自己殘忍行爲,甚至企圖律師朝向精神疾病辯護以換取減刑,相當不可取;經精神鑑定後,認定曾男在犯案期間並未喪失理智且意識清楚。一審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2年,上訴二審改判10年10月;未成年少女性交等三罪,執行有期徒刑10月;拍攝少年性交行爲判1年2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罪,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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