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涉性招待遭起訴 黃國昌酸:當初還有臉稱「抹殺人格」

▲黃國昌。(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2012、2013年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對此,民衆黨立委黃國昌痛批,陳宗彥當初還有臉說被抹殺人格,今天直接被檢察官打臉,但也質疑檢調早已掌握監聽譯文,當初爲何無疾而終?而當初護航陳宗彥、不敢彈劾的監院,不過就是「廢物院」。

針對陳宗彥接受性招待遭起訴,黃國昌15日下午於臉書發文表示,「敗壞的官箴、可恥的監察院。」陳宗彥在臺南市政府任職期間,因涉嫌接受色情業者性招待、替其喬事,今天遭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起訴。

黃國昌提及,起訴內容與去年2月前立委陳琬惠所揭露如出一轍,陳宗彥長期接受色情業者媒介性交易,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至少交易了12次;期間更遭查獲接受無償性招待,即爲色情業者「關心」延宕的工程進度,並介入警察人事案,「效率」非常之高。

黃國昌指出,「陳宗彥當初竟然還有臉說『這是未經查證的內容,抹殺一個人的人格』,今天直接被檢察官打臉!」更重要的問題是,這起檢調早已掌握監聽譯文的貪腐弊案,當初爲何無疾而終、到底是誰在壓案放水,迄今真相不明,更無人負責,證明從鄭文燦到陳宗彥,新潮流果真很「夠力」。

黃國昌說,此外,更印證當初護航陳宗彥、不敢彈劾的監察院,不過就是一個「廢物院」,令人不齒,「請問監察院還不重新啓動彈劾嗎?還要繼續放水下去嗎?」